[新聞] 中國式封網首現香港評論轟開壞先例損自由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21-01-09 19: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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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封網首現香港評論轟開壞先例損自由和金融中心地位法例缺問責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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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載有大量警務人員及親建制人士個人資料的「香港編年史」網站,稱至少四個香港主要網絡供貨商封鎖該網站,使其用戶無法到其網站瀏覽,質疑事件涉及政府部門要求。《明報》引述消息人士確認,這是警方國家安全處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封鎖網站。
立法會前信息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向本台指出,有關操作既不問責,亦不透明,外界難以質疑當局的行動是否合理;熟悉保安事務的前議員塗謹申則批評有關「網禁」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影響香港信息自由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編年史」網站本月6日晚上起,收到身處香港的使用者報告,指在使用部分香港網絡供貨商服務時,無法聯機至網頁。網站主編及管理人陳妍茵在聲明中表示,經查證,有理由相信香港的網絡供貨商主動封鎖其網站內容,「當中或涉及政府部門的要求或合作」。她譴責相關網絡供貨商與中港政府合謀,以封網行為扼殺香港公民獲取信息的自由,並呼籲港人作好準備,以應對接下來更大規模之封網行動。
她又說,根據使用者的報告,涉嫌參與封鎖網站的網絡供貨商包括數碼通、中移動、香港寬帶及香港電訊。據傳媒報導,除了香港寬帶否認封鎖用戶聯機至該網站外,其餘三間公司未有響應傳媒查詢。
本台記者昨(8日)午嘗試瀏覽該網站,畫面顯示「Error502」,須透過虛擬私人網絡(VPN)才可瀏覽。及至晚上,網站再發聲明,表示已把網站遷移至新的臨時服務器,但本台今早再嘗試,網絡只是轉至一個只顯示該網站不同聲明的頁面。
警方發言人昨午回复傳媒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又補充,根據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四,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發佈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發生」的電子信息作出禁制行動。警方會按稱實際情況,採取行動。
前議員莫乃光錶示,從目前所得資料來看,雖不肯定,但有很大機會是警方引用上述條例向網絡供貨商提出要求,但沒有指明具體方法,於是供貨商各師各法地堤行港府要求。他又說,國家安全的定義可以隨時無限擴大,當局可以隨時審查網上言論關閉平台、取得任何電子紀錄甚至監控通訊,卻沒有問責或監察濫權的機制,運作極不透明。他早前在報章撰文,指若香港互聯網走上「大陸化」之路,將令國際金融中心和通訊樞紐的地位蒙受無可挽回的損害。
熟悉保安事務的前議員塗謹申亦有同樣憂慮,他更表示,網站雖把警員資料公開,但難以理解此舉會危害國安,而即使當局認為「起底」警員不對,亦可向法社申請禁令,要求網站移除資料而不是引用國安法去封網站。但現時似乎政權不喜歡的,便可以違反國安法之名來加以消滅。
他又說,國安法超越本地法律,可以不受司法挑戰,亦看不到香港的網絡供貨商會為市民的網絡自由去法庭挑戰有關決定,認為香港的信息自由現時基本上無險可守,暫時可以透過VPN來瀏覽被禁網站。
「香港編年史」網站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載有大量運動信息,包括千多名警務人員和近千名親中建制人士的個人資料、「黑警濫權實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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