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美國之「破碎民主」亟待修補

作者: kwei (光影)   2021-01-11 05:29:40
美國之「破碎民主」亟待修補
《海峽評論》
https://www.haixia-info.com/articles/12185.html
李本京
淡江大學國際研究學院榮譽教授
前言
美國2020年大選最大後遺症就是催生了一個「破碎民主」的國家。對此一建國245年之超
強而言,是無奈也是遺憾。美國自二戰末期即穩坐國際盟主寶座80年,其政治體制自有其
價值及風範。美國控制全球經濟,操縱國際政治。雖已顯疲態,仍能在世間呼風喚雨,有
其不可撼動之國際影響力,然而仍存在許多潛在難題。
簡而言之,當代美國之「分裂社會」之源頭就是「破碎民主」的政策。是以「破碎民主」
為因,「分裂社會」就是果。因此吾人實有對此現象一探究竟之必要。經過2016年及2020
年兩次終極決鬥大選之後,美國今日之社會已進入「全分裂」之絕境,很難再恢復融合共
濟之境地,而這一「分裂之社會」問題如不解決,那下一步則可能就是「分裂美國」的出
現了。
當前因美大選而產生之最大問題就是民主制度之破碎,其成因則因多數法令規章多在18及
19世紀締訂,時至今日,確是可能產生不合時宜之狀況。勉以為之,則與現時空發生摩擦
,確實需要大翻修。最為今人為之詬病的就是「選舉人團」之設置,此一法制忽視代表民
主精神之「普選得票」制度。成為今日各界非議之焦點。
「選舉人團」是否應予成立,遠在19世紀中期即為各州討論。代表們為本州爭取權益,互
不相讓,一直到1892年在克里夫蘭(Grover Cleveland)總統協調推動下才正式成立。當
時推動者多為小州代表,時至今日,贊成維持此制度者亦為小州之政治人物。小州力主此
議,在於懼怕大州日後之「多數暴力」之高壓政策。
「選舉人團」惹來的爭議
「選舉人團」共有538位選舉人,按國會總人數535票再加上華府特區3票而成538票。他們
代表100位參議員及435位眾議員。他們的工作就是在大選年12月15日集會投票,選出總統
並公告之。
這是一種象徵性之選舉,選舉人由各州自行選出,他們僅能代表該州大選之結果。例如
2020年加州選舉人共有55位,他們只能反應該州民意,而投予既定之加州總統當選人,於
是這55張票就應全投向該州既定之總統候選人,2020年12月15日之選舉人投票完全反映普
選結果,沒有一人跑票。
選舉人團票數超過270票即當選,在歷史上於普選領先,最後敗在「選舉人團」共有五起
案例,這是因為每一張選舉人票並未有效反映其州應該代表之人數。當代美國政治人物要
數希拉蕊與此制度交惡的第一人了。遠在2000年11月7日,希拉蕊即在紐約大聲號召有志
一同者,組團到華府去抗議選舉人團這種違反民主的實例。她在文宣上用詞尖銳,對此制
度沒有好話,認為這種「老掉牙的反民主制度」不可再存在。
到2016年大選,她卻變成此制度之苦主,上天真會捉弄人。她的普選票較川普多300萬票
,理應當選。然而選舉人票她僅得227張,普選得票比例為48.2%,川普得了選舉人票306
張,普選比例為40.1%,按憲法川普當選。普選票則僅供參考,這就是希拉蕊最為傷心之
處。
希拉蕊雖未在2020年參選,然而她是不會沉默的,就在是年12月15日發表公開談話,認為
大眾應站起來,勇敢地推翻「選舉人團」制度,掃除此一民主制度最大之障礙。她的話大
家都想到了,卻無能為力。當前保守勢力極盛,希拉蕊及她的信徒們仍無法擺脫「選舉人
團」的陰影。
如同希拉蕊這般的苦主,還有一位是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高爾,他在2000年與小布希之爭,
可以名列青史,這由於高爾之謙讓、有禮精神使得惡鬥之選戰得以平安落幕。回頭來看看
今日之川普敗選後之不當發言及舉措,驚覺怎會有如此蠻橫不講理之人曾當過美國四年之
總統。
儘管選舉人團有問題,然而也有相當數目的擁護者,尤其以南方、中西部等地之保守派分
子,他們竭盡一切力量為「選舉人團」撰文、聲援。如「全美拯救州郡聯盟」主席英格蘭
(Trent England)就曾在緬因州希爾斯戴爾(Hillsdale)學院發行之2019年《印本》(
Imprints)季刊上發表一篇強力維護「選舉人團」體制之文章,力辯此一制度始可有效維
護小州之民權地位。此季刊可稱得上是保守派賴以屏障此制度之有效武器。同情此一運動
之人士相當多,短期之內,此一制度將仍昂然立基於美國土地上。
紐澤西州之新布倫雷搭(New Brunswick)大學教授貝克(Ross K. Baker)認為此制度對
少數民族有保障,原因在某些州之群聚力量因此始顯現出來。如在亞利桑那州25%西語系
的人們就可發揮此制度,這對少數族群的政治力量是有貢獻的。
曠日選戰:勞民傷財
美國大選另一有待改進之處就是停止「曠日選戰」。美國大選真的就是一場曠日之戰,官
方的說法是選舉年的元月方可競選,然而真實的狀況是候選人多在大選前一年即宣佈競選
黨的候選人。川普之宣佈競選在2015年的6月。近代選舉史上,從事不到一年選舉活動的
候選人幾乎零,甘迺迪在大選前不到10個月從事競選活動,實不多見,這是因美國之黨內
初選最早的在大選年的1月就開始了,如小州愛阿華就是在1月的第一週就開始黨團初選。
就此以觀,可知這大選年對每個人,不拘參選者還是助選員,均是足足兩年的「曠日之戰
」。筆者乃稱之為「選戰之疫」。在如此長時期之競選,利與害均避不了。事實以觀,如
果沒有這種美式選戰,則政治人物中如卡特及柯林頓則很可能當選不了,而有遺珠之恨,
這是因選民透過長期之觀察對每一位候選人多少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從而作了明智之決定

然而不良之處更多,如果候選人之一是執政者,那他就會將其四年任期的一半時日虛擲在
競選活動上。而候選人更加碼開出競選諾言,不計一切地拉票。
美國選舉史上最早拜票之人就是與林肯選戰的對手道格拉斯(Stephen Douglas)。他的
選舉動作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的笨方法。道格拉斯在1858年選戰開打後未久,即宣稱要往紐
約上州探視病中母親,然而聰敏的記者卻發現他探母僅為藉口,實際卻是跑往外地拉票。
於是媒體就諷刺地報導他全國跑來跑去探視病中家人,其實在拜票,眾人皆曰這一詭計實
在可惡,怎可央求他人賜票,有失風範,最終道格拉斯以大輸結束了與林肯之爭戰。不過
他與林肯的10次辯論成為歷史文獻。
當時人們是看不起拜票之人的,認為這些動作「低俗不堪,不入流」。不過這種觀念慢慢
淡了,時至今日,美國大選就是一場不計風範,不計是非的惡鬥,這也就是希拉蕊2016年
敗選後聲稱美國已然分裂了之原因。事實上也是如此,大選就是催化美國分裂之最大因子

曠日大選之後遺症
長期選戰方式,始於1896年麥金萊(William McKinley)與民主黨之白萊恩(William
J. Bryan)之大選。如用今日之標準來看,這兩位競爭者也不過就是作了些微小的選戰動
作而已,當時政治人物自視甚高,對拜票的舉動認為有傷個人格調,因此大選活動時間也
就不會太過冗長。然而到了二戰後,競爭進入白熱化,如杜魯門與杜威之選戰就是長期大
型選戰之一例。另外一個推動「曠日大選」之原因,在於初選的曠時過程,這之中有「社
區會談」及「黨團初選」等,不一而足,是為「曠日大選」成案之重大原因。
從主觀及客觀之原因以觀,這「曠日大選」不可能在未來縮短日程,於是只有忍受此一選
舉現象了,其中最大之症狀就是浪費金錢,候選人均極力募款,造成一種難以清理之關係
,也就是說捐款者如一次捐助巨款,此人與候選人之關係在選後是否就陌如路人。尤其勝
選者日後與主力捐款者是否有利害關係,則是一大關鍵問題。由於選戰所費極為驚人,競
選者莫不將募款視作競選時期之大事。
為了杜絕此一歪風,唯有縮短選戰時日,方可畢其功。否則這種選戰不是選能者,而是被
捐款人所左右。不僅浪費人力、物力,且埋下捐款者與競選者未來關係不清之源頭。
長期競選另一嚴重性,則為養肥了媒體,因為今日媒體繁多,多有選邊站之傾斜,是以媒
體本身隨著選戰熱度上昇,不由也陷於之中,例如2020年民主黨之文化人一早就選了邊。
是以知名文字媒體如《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等均淪為民主黨同
路者。對此《紐約時報》於2020年11月14日發表公開信,作了兩點聲明,其一為自由派媒
體低估川普影響力,其二則是要求該報同仁日後要以中立客觀態度發佈新聞。
這一聲明就證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自命為民喉舌的《紐約時報》其實在此次大選時是偏
向民主黨的。換句話說,美國最為稱道之新聞自由,實際上卻是某一黨的專利宣傳品,在
長達兩年的大選活動中,這種情勢也成為《紐約時報》選邊站之最大誘因。
結語
美國人自命為自由、平等之大國,然而在選戰中有選邊站之事實,這對自以為新聞自由的
國家是一大諷刺。川普雖然選敗,卻因而喚起美國媒體的反省。這長時期之選戰是該有所
更改了,《紐約時報》、CNN等自由派媒體集全力扭曲報導大選,實際即在製造「多數暴
力」。究其實,則因為選戰時期太長之過。
如能縮短選戰為10個月,則候選人所需經費大為減少,也不需要大額捐助。自然不會有不
正常候選人與捐款者之利害關係。也就給予清明政治之支持。
往年大選期間,雙方不但從事大型募款,也僱用大批選務人員,此一舉措殊屬非是。因為
這些選戰人員選後可能得到當選人之重用,進入政府擔任重要職務。然而馬上得天下,不
致成為馬下治天下之人才。這一點就是川普團隊中最鮮明之表現。
最後一項亟需改進的就是美國大選訂為大選年的11月第一個星期第二天(即星期一)為選
舉日,2020年的這一天就是11月2日,然而卻需等到12月15日由官方正式公告當選人名單
,這是因為憲法規定在這一天由「選舉人團」投票後之公告為主,換句話說,大選在11月
2日,當選公告則要到一個多月後,實屬非是,亟需更改。
美國建國迄今僅245年,然而卻對傳統規章尊崇不變。美國憲章在1776年成文,迄今沒有
任何更改,僅有修正,這是美國憲法之特點。其貢獻在於對憲法尊崇,國基穩固。然而其
中因時空有異,未能及時修正之法條不在少數,修改不易。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國家的憲法
是完美無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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