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多重帳號查詢 (THSRshare 2016/04/23

作者: ptiger (紫癡宅貓)   2016-05-05 14:37:14
※ 引述《cka ()》之銘言:
: 我判決的理由如下所述
: 原po沒有一開始就提出有三條專線
: 而是一開始被我抓到新世紀資通同ip, 說是同公司
: 後來又被發現中華電信又同ip 這時才說是有三條專線
: 如果照原po所說
: 上班時間都會同一條專線出去
: 但我看到的情況是除了被我抓到的幾次同ip
: 其他次上班時間也有不同ip上線
: 還有半夜用他所謂的公司ip(新世紀資通)上線的 ,當然原po是說半夜連vpn到公司發文
: 以一般人的邏輯 會有必要半夜透過vpn連到公司到板上發文?
: 到此時他還沒有說公司專線有中華,
: 結果後來被我抓到有中華電信同ip的時候 才又說公司專線有一條中華電信
: 所以我感覺上是被抓到多少 再編一個理由
: 這些理由又彼此矛盾,所以有破綻,
: 但當我跟原po說有破綻的時候,原po寫給我的信就只說你懂網路嗎?算了你也不懂
: 我當然知道他講的理由是有可能的 但是是否合乎邏輯?一般人是否會這樣做的?
: 站方一定比我更懂,請幫忙判斷他講的理由是否合理
: 再說到規避板規發文的部分
: 這兩個id如果照他說的無法控制上站的ip,卻都很巧各自使用不同的固定ip發文
: 來規避板規同一個人七天內只能一篇
: followaymis 使用來發文的固定ip為
: 122.147.5.195 (新世紀資通) 於
: 3/22 4/25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123.193.236.194 (凱擘)於
: 2015/11/16 12/10 12/28 2016/1/4 2/14 2/22 3/15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106.105.114.136 (新世紀資通) 於
: 4/11 4/21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ptiger使用來發文的固定ip為
: 210.61.151.146 (中華電信)於
: 12/30 3/25 4/2 4/19
: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表示是固定ip
: 61.56.194.52 (新世紀資通) 於
: 2/25 3/22
: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已發文間格來看這幾個都是固定ip,
: 從去年12月就用固定ip發文 也不是這兩個月 (所以這兩個月才開始這句又不合邏輯了)
: 如果照原po所說 他根本無法控制他用來上線的ip所以造成兩個人會同ip
: 怎麼會剛好發文的時候都各自使用不同的固定ip
: 而且時間超過半年 都沒有剛剛好發文重疊到ip,
: 還可以交錯,而且照這樣講新世紀資通的ip就不是兩個 而是3個了
: 顯示他們是可以自行選擇發文的ip
: 所以他說根本無法控制這句就不合邏輯了
: 而被抓到同ip的時間是一個id發文 另一個id只是上站
: 也許他覺得只是上站不同時發文而且交錯ip發文就不會被發現
: 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61547957.A.679.html
: 在我的想法裡面 被抓到的那當下 這兩個id是同一個人在使用的,
: 只是一個發文 一個上站
: 站方可以看到上站紀錄
: 或是板上精華區的板務區也有存檔可以比對我的看法
: 所以在我的想法裡面 這樣比較像是兩個人有各自不同使用者,
: 但一個人跟另一位偶爾借用id(這時候才會同ip)來發文
: 然後其他時間各自使用 所以平常不同ip但某些時候又會同ip
: 這樣就算可以提供兩人身分證也不能證明他們沒有借用,因為從ip看起來的確有借用
: 目前我查的證據看起來像是這樣,所以我無法接受該使用者的解釋而更改判決
: 也請站方就以上的說明判斷他的說法是否合理
: ※ 引述《followaymis (abcde)》之銘言: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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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申訴 :本人對於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申訴。
: : 申請案篇號:2991
: : 結案篇號:
: : 申訴事由:PTIGER是我公司同部門之同事,彼此熟識
: : 板主可以針對我跟PTIGER的上站紀錄及發表文章來判定是否共用..
: : 最近這兩個月是我跟PTIGER說可以在THRSshare轉讓高鐵票..
: : 有時候我們會使用公司網路於THRSshare PO文章,
: : 且是轉讓熱門之同一車次
: : (因為我跟PTIGER不同人,所以我們一直認為沒有違反板規)
: : 我不清楚貴部是如何判定"不排除帳號共用"
: : 若是用IP來判定的話,我的解釋如下
: : 蔽公司對外的專線有3條,2條新世紀資通1條中華電信
: : 使用頻寬整合器Link Proof將3條線路整合
: : 加上這三條線路各自有設定一個NAT的IP
: : 所以我跟同事使用公司網路telnet上ptt時所帶的IP一定是NAT IP
: : 有時是中華電信有時是新世紀資通,有時IP一樣也是很正常的
: : 這是頻寬整合器去決定的,並非我能控制。
: : 判決出來後,我已跟THRSshare板主CKA以此理由做為解釋
: : 但CKA一直引用貴部的判決"不排除帳號共用"進行水桶處分,
: : 說要看到貴板的判決為"帳號為不同人持有,請版主以不同人認定"
: : 才能解除水桶,故申訴改判,謝謝
: : 申請人:followaymis
: : (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 : 我不知道這部分要如何提出實體證據,但我願意私下提供板主公司地址
: : 甚至本人與PTIGER身分證件請版主查驗
: : 懇請板主能否將判決改為"請版主以不同人認定"
: : 謝謝
※ 引述《cka ()》之銘言:
: 我判決的理由如下所述
: 原po沒有一開始就提出有三條專線
: 而是一開始被我抓到新世紀資通同ip, 說是同公司
: 後來又被發現中華電信又同ip 這時才說是有三條專線
: 如果照原po所說
: 上班時間都會同一條專線出去
: 但我看到的情況是除了被我抓到的幾次同ip
: 其他次上班時間也有不同ip上線
: 還有半夜用他所謂的公司ip(新世紀資通)上線的 ,當然原po是說半夜連vpn到公司發文
: 以一般人的邏輯 會有必要半夜透過vpn連到公司到板上發文?
: 到此時他還沒有說公司專線有中華,
: 結果後來被我抓到有中華電信同ip的時候 才又說公司專線有一條中華電信
: 所以我感覺上是被抓到多少 再編一個理由
: 這些理由又彼此矛盾,所以有破綻,
: 但當我跟原po說有破綻的時候,原po寫給我的信就只說你懂網路嗎?算了你也不懂
: 我當然知道他講的理由是有可能的 但是是否合乎邏輯?一般人是否會這樣做的?
: 站方一定比我更懂,請幫忙判斷他講的理由是否合理
: 再說到規避板規發文的部分
: 這兩個id如果照他說的無法控制上站的ip,卻都很巧各自使用不同的固定ip發文
: 來規避板規同一個人七天內只能一篇
: followaymis 使用來發文的固定ip為
: 122.147.5.195 (新世紀資通) 於
: 3/22 4/25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123.193.236.194 (凱擘)於
: 2015/11/16 12/10 12/28 2016/1/4 2/14 2/22 3/15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106.105.114.136 (新世紀資通) 於
: 4/11 4/21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ptiger使用來發文的固定ip為
: 210.61.151.146 (中華電信)於
: 12/30 3/25 4/2 4/19
: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表示是固定ip
: 61.56.194.52 (新世紀資通) 於
: 2/25 3/22
: 都使用這個ip發文
: 已發文間格來看這幾個都是固定ip,
: 從去年12月就用固定ip發文 也不是這兩個月 (所以這兩個月才開始這句又不合邏輯了)
: 如果照原po所說 他根本無法控制他用來上線的ip所以造成兩個人會同ip
: 怎麼會剛好發文的時候都各自使用不同的固定ip
: 而且時間超過半年 都沒有剛剛好發文重疊到ip,
: 還可以交錯,而且照這樣講新世紀資通的ip就不是兩個 而是3個了
: 顯示他們是可以自行選擇發文的ip
: 所以他說根本無法控制這句就不合邏輯了
: 而被抓到同ip的時間是一個id發文 另一個id只是上站
: 也許他覺得只是上站不同時發文而且交錯ip發文就不會被發現
: 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61547957.A.679.html
: 在我的想法裡面 被抓到的那當下 這兩個id是同一個人在使用的,
: 只是一個發文 一個上站
: 站方可以看到上站紀錄
: 或是板上精華區的板務區也有存檔可以比對我的看法
: 所以在我的想法裡面 這樣比較像是兩個人有各自不同使用者,
: 但一個人跟另一位偶爾借用id(這時候才會同ip)來發文
: 然後其他時間各自使用 所以平常不同ip但某些時候又會同ip
: 這樣就算可以提供兩人身分證也不能證明他們沒有借用,因為從ip看起來的確有借用
: 目前我查的證據看起來像是這樣,所以我無法接受該使用者的解釋而更改判決
: 也請站方就以上的說明判斷他的說法是否合理
: ※ 引述《followaymis (abcde)》之銘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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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訴 :本人對於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申訴。
: : 申請案篇號:2991
: : 結案篇號:
: : 申訴事由:PTIGER是我公司同部門之同事,彼此熟識
: : 板主可以針對我跟PTIGER的上站紀錄及發表文章來判定是否共用..
: : 最近這兩個月是我跟PTIGER說可以在THRSshare轉讓高鐵票..
: : 有時候我們會使用公司網路於THRSshare PO文章,
: : 且是轉讓熱門之同一車次
: : (因為我跟PTIGER不同人,所以我們一直認為沒有違反板規)
: : 我不清楚貴部是如何判定"不排除帳號共用"
: : 若是用IP來判定的話,我的解釋如下
: : 蔽公司對外的專線有3條,2條新世紀資通1條中華電信
: : 使用頻寬整合器Link Proof將3條線路整合
: : 加上這三條線路各自有設定一個NAT的IP
: : 所以我跟同事使用公司網路telnet上ptt時所帶的IP一定是NAT IP
: : 有時是中華電信有時是新世紀資通,有時IP一樣也是很正常的
: : 這是頻寬整合器去決定的,並非我能控制。
: : 判決出來後,我已跟THRSshare板主CKA以此理由做為解釋
: : 但CKA一直引用貴部的判決"不排除帳號共用"進行水桶處分,
: : 說要看到貴板的判決為"帳號為不同人持有,請版主以不同人認定"
: : 才能解除水桶,故申訴改判,謝謝
: : 申請人:followaymis
: : (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 : 我不知道這部分要如何提出實體證據,但我願意私下提供板主公司地址
: : 甚至本人與PTIGER身分證件請版主查驗
: : 懇請板主能否將判決改為"請版主以不同人認定"
: : 謝謝
您好:
我是ptiger是followaymis的同事,在公司是擔任系統工程師負責管理公司網路與機房
本公司有三條數據專線(一條中華電信,兩條新世紀資通)三條專線各自有設定一個nat ip
這三條專線由一個頻寬管理器link proof管理
故使用公司網路連上PTT時,都會帶上其中一個NAT IP,所以我跟followaymis在公司連上PTT發文時就會帶相同的IP
我個人也時常在ˇcar-pool 交通 ◎共乘版 po文
站方可以去調查
公司也有提供VPN連線服務,所以有時晚上會使用VPN連回公司處理機房或網路設備
在等待的空檔也會連上PTT看文或PO文
這時連線PTT時所帶的IP就會是公司三條數據專線其中一條的NAT IP
使用VPN連線進行遠端連線與管理對我的職務而言是在平常不過的事
請CKA版主不要將自己對於網路知識加諸於其他人身上
你認為及其不合理的情況,其實就是平常在不過的事實
而進行主觀的判定
也請站方人員對此申訴案進行調查,如須個人提供相關資料,個人也願意配合
我跟followaymis是不同兩個帳號而且沒有借用與代PO文的行為
會在THSRshare PO轉讓文是因為
followaymis知道我會在car-pool po文,我也是鄉民之一,我跟他有提過我有信用卡
紅利的需求(使用紅利扣繳公司附近停車場的免費時數)
便告知可以自行上網購買高鐵票然後在THSRshare PO轉讓文
如果有轉讓成功,被轉讓者可以用優惠價格購買到高鐵票,我個人也有信用卡紅利進帳
這對轉讓與被轉讓者都是雙贏的狀況
所以如果有紅利需求時我就會自行上網購買高鐵票後,到THSRshare PO轉讓文
有時followaymis也會分享那個時段的高鐵票還有65折的優惠票,可以訂購
THSRshare版的版主也時常進行上述的PO文,獲取信用卡紅利,現金回饋或飛行里程吧
所以會到THSRshare PO轉讓文就是這個原因,會有同班次的情況就是
彼此分享高鐵65折或8折優惠票還有的時段
請站方重新判定
謝謝
p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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