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貼終結貓狗煉獄一文

作者: thhuang (iris)   2009-11-09 22:51:35
自己回應自己雖然有點怪
但若推在下面怕被忽略
首先謝謝推文與幫忙轉錄同學們
另增加一個訊息
就是動物社會研究會方面表示
如果要寫信反映的話是要寫給行政院
因為行政院才能決定捕犬業務調整回歸動保法
(也就是不要交由清潔隊負責)
以下是行政院長電子信箱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
我已經寫了
我知道這種電子信箱讓人很沒信心很絕望...
因為以往的經驗是
將來就會收到一封制式的發給所有人的回信說有在處理就對了
但還是要有人發出聲音問題才有被重視的可能性
不然就更沒機會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