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owlee (snow)》之銘言:
: 如果沒有認知有誤的話,從這位小姐身上,
: 其實看到幾個很嚴重的問題:
: 首先,過去買的幾乎都是「保障最低、
: 保費最貴(老實說,比終身型保單還要貴)」
: 的還本型保單,也難怪實際保障不高,
: 也更沒有多餘的預算再加買什麼保險。
是的,所以這張保單已經被解掉了
現在等於是在重新規劃
: 其次,老公幾乎買的都是意外險。
: 以現有團險與還本意外險相加,
: 壽險保障才120萬元,意外險則是320萬元。
: 就算包括準備加買的,也還是意外險(保額100萬元)。
因為標題是29歲女生的保險規劃
所以老公部分我就沒多提
老公的團保部分是定期壽險250+傷害保險250,
附帶住院日額、癌症住院、放射治療、手術等小東西
: 當然,在保費預算不高,以及交通工具為機車之下,
: 發生意外的機率不低,多買意外險是OK的。
: 但如果就如同這位小姐所說,希望這三、
: 四十年不幸發生意外時,能應付重大疾病與不死不活的狀態,
: 可能需要的保障可能要更多。
: 但目前看來,這位老公是目前一家經濟主要供應者,
: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小孩,也無法確認這家每月生活費有多少?
: 但假設發生不幸,身故只能留下120萬元,
: 全殘也不過是320萬元,
: 實在很難看出對於「不死不活」的風險保障能有多少?
: 這區區320萬元,能讓這家人生活多久?
正因為上述原因,所以目前在考慮除了團保外加買保單
假設夫婦皆亡故 團保已提供370-740的額度供家人,我想應該也夠了
不死不活的部分,就是我想加買的保障
也因此把重點放在重大疾病及住院實支實付上面
: 因為,如果是全殘的話,因需要以人照顧的關係,
: 生活費約是一般人的兩倍。而富邦那張保單
: 雖然有一至三級殘廢扶助金,但保額只買10萬元,
: 發生事故的殘扶金每年才保額15%,根本是杯水車薪。
富邦主約是打算第二年減額繳清的,所以沒有在規劃內
當然若有我不懂或誤會的地方,麻煩還請更正:)
: 個人建議,在「保額」與「保費」不能兩全之下,
: 除非真的是拿不出更高的保費,否則,
: 應該是先「確定保額」,再選擇「同一保額之下,
: 保費最便宜的險種(例如定期險就比終身險便宜甚多)」。
: 因此,假設以每月2萬元生活費為例,
: 預算極低之下,至少也要有「生活10年總生活費」
: 做為計算保額的基礎。也就是說,
: 身故至少要有240萬元的保障,全殘至少要有360萬元的保障。
: 更何況,國人每年死因調查中,因為意外而死亡的比例,
: 印象中最高、最高都沒有超過20%,
: 反而是80%以上的比率,都是因為疾病。
沒錯,所以我除了現有的團保外,目前規劃新增重大疾病及住院醫療保險:)
: 而且也別忘了:一般壽險也有保障意外事故,
: 且也同樣有便宜保費的保單可選。
: 所以,太偏重於意外險的保障、太過迷信「只選低價保單」,
: 可能會讓自己與家人落入很大的風險之中。
: 因為說句極端一點的話,如果真想讓保費降到最低,
: 「不買保險」是最快的。
: 但是個人認為,這並不能解決問題,
: 而且,風險永遠存在,就算妳不想買保險,
: 也是要做好「預先積穀防飢」的做法才是。
: 第三,關於團體險部分,過去也有不少業務員表示:
: 由於團險也有可能因為出險太多,
: 而不再續保或加費等問題
: (當然,也會因為轉換工作而喪失保障、
: 新單位可能提供的保障不如舊公司),
: 除非真的再也擠不出任何預算,否則,
: 千萬不要把它當做真正有保證續保功能的定期保險來看,
: 而自己完全不另買保障(意思就是「保險也要分散風險」啦)。
所以若目前的規劃沒問題,我會夫婦兩人一起保:)
: 最後,以上預購保單看不出是買給誰的。
: 雖說投保順序應該是先由「一家之主
: (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開始,
: 但就算家庭主婦,也該有一定的保障,
: 例如太太如果生病住院的相關醫療風險。
標題是寫女方,所以是以女方為主,
若規劃得當,男生當然也會比照辦理甚至再加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