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條款載明可續保至70歲,但66歲即拒絕續保

作者: drkh (eutatosp)   2014-06-30 18:49:13
我的一位親人於53歲時投保團體傷害險, 附一般醫療日額(非僅限傷害醫療),
每年保險公司都會寄來續保的保險憑證, 自動完成續保, 今年親人滿65歲,
也接到了續保保險憑證. 但是, 今年的通知上面寫著說, 只再續保這一次,
明年起就不續保了.
我把他的保單條款拿來看, 條款載明:"本xx險最高承保年齡為65歲,可續保至70歲".
而且只有這一句, 沒有任何其他相關文字.
既然可續保至70歲, 為何又來告知明年不續保了?
有沒有可能是保險公司內部作業有誤, 將"最高承保年齡"當成了"最高可續保年齡"?
如果不是內部作業有誤, 那麼, 我的親人未滿70歲, 保險公司就不續保, 保險公司
違約了嗎?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6-30 19:19:00
可續保至70 不是保證續保喔條款應該有多一句 經保險公司同意或雙方同意啥都沒寫的話就要去爭取了 你保的險種應該貼上來看一下
作者: drkh (eutatosp)   2014-06-30 19:29:00
再仔細看了條款, 沒有什麼"同意"的字眼, 也就是啥都沒寫.只有我文章中引述的那句話.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6-30 19:50:00
一般團保皆為非保證續保險種因此,續保到任何時間都可能會停止的這次只是剛好在65歲而行政問題確實會有,但不常見目前不知道投保的團保險種內容為合 & 條款其實直接打電話去問會比較快且方便 XD感覺原PO不知道說要看條款的意思是啥@@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學游泳就對了)   2014-06-30 23:55:00
團體保險本來就非保證續保,可續保≠保證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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