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的先知大家好,
有個勞健保的疑問想請教,由於計畫明年出國進修半年到一年,現在的工作允許留職停薪
,但是我不太清楚一些細節如下
1. 如果想跟公司完全切割,勢必要退出勞健保,這時候我可以加入市公所繳勞健保?
如果依附親屬的話,是否會比較省一點? 亦或是加入所謂的工會,目前還是單身。
2. 如果辦理留職停薪,我知道雇主依舊負擔部分費用,勞工的部分還是要自己給付還是
勞動部有補助?或者到時復職後再從薪資扣?
如果先辦理了留職停薪,到時候還是離職的話,勞健保又該如何處理? 全額補繳? (目前
可能偏向這個作法)
希望有專家可以協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