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大軋後,
小妹參加保險不到兩年時間,
日前因為住院所以首次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等待多時保險公司遲遲沒有消息,
就在今日突然收到一份存證信函,
內容是我的保單被退保了,
原因是因為我在購買保險的兩個月左右有「扁桃腺發炎」的就醫紀錄…
收到信的當下實在百感交集,
怎麼會因為扁桃腺發炎…
我回想起當初買保險的時候,
業務員只有問我有沒有開刀住院的紀錄,
但沒想到扁桃腺也算在內。
由於真的沒有印象,
回去看我的保險單,
發現除了最後的簽名,
根本沒有任何資料是我填的(工作地址還是錯的),
當時業務員也只跟我說如果沒有開刀住院,
簽名就好,其它資料他們自己寫,
連受益人都不是我寫的…
更不要說有逐條詢問我…
或許當時可能是我趕時間,
也或許當時並不在意,
但我保證業務員真的只有問我“開刀”跟“住院”而已。
現在突然被退保,
覺得有點落井下石…
我又不是自己自願生病的,
而且當初核保也沒有問題,
現在才來回馬槍,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如果內容真的全部都不是我寫,
我有上訴的機會嗎?
如果可以的話要怎麼跟保險公司說,
謝謝各位大大,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