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債務人有保險利益。
假設A、B皆為自然人,B欠A新台幣20萬元,想了解一下實務上各家保險公司
對於這類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保險關係都是怎麼操作。
(1) 要保人:B
被保人:B
受益人:A
(2) 要保人:A
被保人:B
受益人:A
Q1:就(1)和(2)何種較常見? 為什麼?
Q2:在這兩種情況下需要什麼特別的手續?
Q3:就此案例來看,各保險公司的壽險/意外險險種以及保額限制為何?
Q4:若以(1)的情況來看,B除了A以外是否能再指定其他受益人?
請板上各位先進不吝賜教,如果條件不足要再補充也麻煩各位指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