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支實付醫療險 明年只賠正本

作者: ezday (檸檬泡泡)   2015-02-26 14:21:22
出處連結:https://zh-tw.facebook.com/fsc.gov.tw/posts/882554278425734
金管會FB澄清文:
有關媒體報導「實支實付險 將改回正本理賠」(新聞連結: http://goo.gl/wilP05),
金管會澄清如下:實支實付醫療險原則上係以收據正本為理賠原則,且「人身保險商品
審查應注意事項」第48點及第57點係規範保險業就實支實付型傷害保險商品及醫療保險
商品針對收據副本應予理賠之例外情形規定,爰本會並未開放保險公司全面接受收據副
本理賠,保險公司倘在未符合上揭例外情形下逕以收據副本理賠,將有違反法令之虞,
爰並無媒體報導「實支實付保險將在1年後恢復舊制,將全面改回只能接受正本理賠」
之問題,本會後續仍將就本議題進行研議,使保險業者有更為明確、一致遵循之作法。
另附貼文:
補充本則貼文原文所述之「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48點、第57點條文內容
如下,供各位網友參考:
四十八、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
謄本等文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險
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二)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
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險公司其他人
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人簽署同意。
五十七、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
等文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
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二)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未通知保險公司,則
對同一保險事故中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的部分不負給付的責
任。但保險公司應以「日額」方式給付,前述日額之計算標準,保險公司於設計保險
商品時應明定之。
(三)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
件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險公司其
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人簽署同意。
※ 引述《ainor (><)》之銘言:
: 出處連結:http://tinyurl.com/lyoc9ul
: 實支實付醫療險 明年只賠正本
: 2015-02-26 05:02:41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 為降低理賠爭議,金管會保險局定調,實支實付醫療險將自明(105)年起,全面改回只
: 接受「正本」理賠。
: 但是實支實付險開放副本理賠多年,為避免民眾無法接受,保險局將鼓勵壽險業推出保費
: 較便宜、具「自負額」特色的實支實付保單,並自今年7月起開始宣導。
: 保險局官員表示,實支實付醫療險回歸正本理賠,不溯及既往,不影響保戶權益;但明年
: 1月之後銷售的新保單,就只能接受正本理賠,政策型保險、例如學生保險則排外,仍可
: 接受副本理賠。
: 台灣是在民國95年10月修改保險單示範條款,開放實支實付險可接受醫療院所「副本」理
: 賠,此後即爭議不斷。有心人士抓住投保漏洞,在短期內,向多家公司密集投保實支實付
: 險後立即出險,因為除了向第1家公司,要以「正本」申請理賠外,其他全都可以用「副
: 本」申請,這種投保方式讓少數人賺很大。
: 保險局已政策定調,為避免副本理賠被濫用,侵蝕保險資源,實支實付醫療險將自明年起
: ,恢復正本理賠,且國際保險市場幾乎都只接受「正本」理賠,台灣改回只接受正本理賠
: ,也是導正市場機制。
: 保險局官員解釋,實支實付醫療險精神,就是「填補」被保險人因為就醫所產生的醫療實
: 際花費,以「損害填補」為原則,是種「補償保險」,原則上,在這筆花費外,保險公司
: 不應再多付1塊錢。
: 但因為台灣保戶特愛買醫療險,為避免改回正本理賠後,民眾又有意見,保險局將鼓勵壽
: 險業銷售具「自負額」概念的實支實付險。
: 保險局官員說,這種概念是推出「兩層保單」,若民眾已有1張實支實付險後,可用更便
: 宜的保費再買第2張保單。舉例來說,假設民眾就醫實際醫療花費5萬元,但第1層保單最
: 多賠付3萬元,另外2萬元就可用第2張保單來賠,但兩層保單都只接受正本理賠。
: 想法評論:
: 1.保戶:要多買幾張了?
: 2.理賠:以後不會來吵了?
作者: bear5025 ( ‵‧ω‧′)   2015-02-26 14:46:00
2014的聲明打的過2015的新聞稿嗎?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emitter   2015-02-26 15:00:00
這聲明是去年的啦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5-02-26 19:26:00
我都直接看新聞稿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5-02-26 21:42:00
我都是看金管會有沒有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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