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ackcat358 (E=mc^2)》之銘言:
: 意外雜費額度 15萬 (三個意外實支額度加總) => 富邦人壽 NMR 5萬
: 國泰人壽 CJ(全方位) 5萬
: 富邦產險 十全大補 5萬
:
: 推 evams018: 富邦與國泰意外實支實付都是要正本收據,為何原Po要規劃 02/12 20:43
: → evams018: 兩個正本收據理賠的意外實支實付? 02/12 20:43
: → blackcat358: 因為我在有告知有友家意外實支的情況下,加了國泰 02/12 21:11
: → blackcat358: 全方位實支CJ 02/12 21:11
: → blackcat358: 且成功核保 02/12 21:11
: → Seilon: 同時保NMR和CJ沒有意義,因為正本只能選一家給,另一家等 02/12 21:23
: → Seilon: 於白買,且CJ沒有保證續保,直接放棄掉留NMR就好 02/12 21:23
: → Seilon: 國泰同意承保,並不表示就會同意收副本收據 02/12 21:23
: → blackcat358: 恩,我想表達的是國泰意外可以副本理賠。投保前問過 02/12 23:02
: → blackcat358: 還有錄音存證,我不只問過客服還有兩個以上臨櫃人員 02/12 23:03
: → blackcat358: 皆有錄音存證。 02/12 23:04
: → blackcat358: 中間我保單變動,加加退退幾次都很順利加進去。 02/12 23:09
根據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48條跟57條
四十八、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
等文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
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
給付責任。
(二)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
文件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
險公司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人簽署同意。
五十七、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
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
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
給付責任。
(二)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未通知保險公司,
則對同一保險事故中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的部分不負
給付的責任。但保險公司應以「日額」方式給付,前述日額之計算標準,保險
公司於設計保險商品時應明定之。
(三)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
文件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
險公司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人簽署同意。
所以結論就是雙實支 不管是意外傷害醫療實支實付還是住院醫療實支實付
只要在投保時誠實告知已經有投保其他家實支實付而仍然投保成功的話
就算是條款寫明只接受正本理賠的保單一樣必須接受副本收據 且用實支實付的方式理賠
但 若是投保時隱瞞已有他家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狀況
住院醫療實支實付的第二家保險公司還是要賠 只是理賠方式是用日額方式理賠
而傷害醫療型實支實付則可能會只能挑一家理賠 另一家賠不到(所以誠實為上策啊)
因此住院醫療實支實付並沒有什麼"兩張都只收正本 所以只能賠一家"這種事情
(很多業務員有此誤會...)
只要誠實告知且投保成功 就算只有副本收據還是兩家都得用實支實付方式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