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這應該是個很常見的情況
小弟在整個1月及部分2月的日子,都在待業,然後健保加在公所
2月下旬的時候開始新的工作(確定當天公司就加保了)
直到最近收到健保繳費單,要我繳1 2月份的保費共計1498
我知道1月我應負擔全額749這沒問題
那麼2月,瑳看健保法這樣表示:
四、被保險人同月僅一單位有投保(轉入)紀錄及退保(轉出)紀錄,以該單
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上述中的"該單位"究竟是指公所還是新公司啊..?
公所的話,那我的確是該照單全繳1498
新公司的話,應該就只要繳1月份的
請問有朋友知道這情況嗎?
希望能得到解答,謝謝大家,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