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lden (bulden)
2017-08-07 11:59:53各位大大們..
小弟現在有個情況,想請問各位懂保險條例的大大們。
情況如下:
小弟的老婆在近兩年前,透過保險理經買了一份X雄人壽的醫療險(副約有包含重大疾病)
老婆大人在今年的3月份檢查出了直腸癌初期(己經動手術切除了,手術在今年四月完成)
在出院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保單因為未滿兩年為由,向就診醫院調
閱老婆大人的病例,結果發現老婆大人在投保之前,有前往奇美醫院進行檢查,發現有
輕微胃潰瘍。並"以在投保時應告知而未告知"為由,寄來停止這份保單並不理賠該項申請
的存證信函。
不過,老婆大人的說法是,當時發現輕微胃潰瘍時,己透過治療康復了,而且那是在簽保
單之前好幾個月的事了。
請問各位大大,一般這種情況,我們可以透過何種申訴管道及相關處理程序,來確保老婆
大人的權益。
麻煩眾人不吝告知,謝謝各位。
健康告知裡面有兩年內的檢查治療告知,既然沒告知的話.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8-07 12:25:00要看當初胃潰瘍嚴重程度是否有達拒保條件
作者:
rfdgrfdg (AlanHart)
2017-08-07 12:34:00不實告知是天條…看要保書影本的告知項有沒有這一條吧你說是簽約前幾個月,告知事項一般都是二或五年內,應該是躲不掉個人猜測是你的保經說不用告知,這樣可能還有爭取空間
作者: ayakaku (AYA) 2017-08-07 13:30:00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上網google吧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7-08-07 14:01:00事情都沒有釐清就上評議中心自掘XX !!!臨床醫學與核保醫學差異性要先了解投保險種建議PO上來,其次依照健告事項內容來說是有達到未誠實告知的程度,話說你的業務呢??
投保醫療險一定要誠實告知 不然像這樣要理賠時真的就很麻煩了
作者:
mario2000 (å°æ›¸åƒ®)
2017-08-07 15:18:00胃潰瘍目前被認為是一種癌前病變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7-08-07 15:19:00
保險和醫學看的角度是不一樣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8-08 00:58:00呵呵
作者:
c79319 (馬的)
2017-08-09 01:26:00請保險公司證明直腸癌和胃潰瘍的相關性 如果沒有關聯 依然要賠只是保單應該會被解約了 留不住
作者:
slchao (slam)
2017-08-09 07:46:00如果因為A疾病告知不完整被解約,保單無效,還會賠償B疾病?還是因為是簽約兩年內的關係?
作者:
c79319 (馬的)
2017-08-09 09:55:00B疾病還是要賠 兩年內的差別只是會不會被解約
作者:
lg6808 (Sin)
2017-08-10 17:51:00遠X慣用手法 用不相干的A事件來拒賠B事故便宜沒好貨0.0
作者: superani (Maybe......) 2017-08-11 19:33:00
保險法有說:若客戶可以舉證兩者沒有因果關係,保險公司則要理賠,先打保險公司客服申訴(並說要往金融評議中心上訴)有申訴紀錄後方能往金融評議中心告,之前聽他們的講座說80%都會站在客戶這方,而且當初告知胃潰瘍也不可能會嚴重到不承保,加油!力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