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健告的疑問

作者: jeff0925456 (Carter)   2019-02-13 12:22:55
我目前尚在治療胃食道逆流併食道炎,所以現在對於健告的問題有ㄧ些疑問。
1. 問卷提及一年內是否因胃潰瘍 或食道潰瘍接受治療? 我若只有胃食道逆流併食道炎,是否要告知?還是勾選否即可?
2. 問卷提到兩年內是否因健檢異常,而被建議接受治療?
我是因為火燒心的症狀,才去看醫生,進而照胃鏡發現有胃食道逆流併食道炎,這算是健康檢查異常嗎?而我是要勾選是或否?
3. 若我要投保,是不是等胃食道逆流診治好,並照胃鏡拿痊癒的報告,來附加在健告問卷上,才比較不會被除外呢?
在詢問版友之前,我其實已經諮詢過一個保經和業務,保經是建議我不管健告有沒有提到胃食道逆流,都可以誠實告知,然後附上痊癒的胃鏡報告。
而業務則是建議我,若健告只有提到胃潰瘍、食道潰瘍,就不用特地告知有胃食道逆流跟食道炎。
因為兩者的回答都不同,所以我蠻困惑的,在此想詢問各位的意見,在此謝過各位的答覆!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2-13 14:44:00
業務專業 XD
作者: LebronBest06   2019-02-13 14:54:00
還在治療中基本上就符合了2個月內這一條了吧?
作者: jeff0925456 (Carter)   2019-02-13 15:16:00
所以我其實是想等治療完後,起碼過兩個月以上再投保,避免告知兩個月內接受過治療的健告條款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9-02-13 16:04:00
我覺得兩年後投保較安全,因為胃食道逆流要發現要做胃鏡後確診才能開,兩年內有體檢處置都應告知。胃相關治療至少一年內都要告知。這題業務答對。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9-02-13 19:38:00
保經 不是 業務?治療中,何來痊癒的胃鏡報告?治療完沒不舒服,一般也不會再照胃鏡(活受罪)了正常人照胃鏡也多少有點小問題,要憑此不被除外也不容易就醫進行的檢查,如果算健康檢查,那受傷照X光不也算?買保險是因不知何時會發生風險,怎有人建議等兩年再投保
作者: jeff0925456 (Carter)   2019-02-13 21:29:00
保經是建議我等完全痊癒療養好後,再去照胃鏡,看是否完全康復,若康復了,再用痊癒的報告來附加在健告上,作為核保標準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9-02-13 22:29:00
治療好1年及體檢後2年再保較無爭議。醫師開的證明多半會再加開一句後續要再追蹤,他不會寫100%說你好了不用追蹤了。所以我才會建議你這樣。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2-13 23:44:00
治療好1年及體檢後2年再保較無爭議.....依據為何??至於原PO問題,還要看你投保什麼險種及哪間保險公司會因此會有不同的答案
作者: jeff0925456 (Carter)   2019-02-14 00:09:00
我要投保台灣人壽,好心200終身殘扶險,配附約CIR3(重大傷病險)、YCC(防癌險)、HNRB(醫療險)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9-02-14 00:41:00
什麼依據如何? 治療好了又過那麼久沒回診也要告知嗎?依據健康告知聲明第1,10(1),16(2)應告知事項。
作者: Mez (你奈人生何~)   2019-02-16 13:14:00
單純只看字面詢問的問題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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