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故發生於2020/1/21
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一段埔頂路17巷
發生狀況:當時路口有車輛會車,我看到前方對象有車要開進巷子,我機車停等在一輛車
後方,對向汽車因我後方是道路縮減,所以直接切進來結果撞到我。機車左側車殼爆開,
對方汽車幾乎無損。
發生事故後,對方說要賠就要叫警察由保險公司理賠。
所以叫了警察到現場做完筆錄(約兩個多小時,聽說新竹市交通隊手缺乏,所以等兩個小
時體諒了一下),當天的事故算是告一段落。
但有發生過車禍的人應該知道,後續的理賠才是真讓人心力交瘁的,一連串的追討過程,
對方的態度以拖待變等等,諸多令人失望的答案,就是要看你怎麼放棄!人性諸多噁心的
嘴臉,因不願意負起責任而顯露得淋漓盡致。
車禍照片:
https://i.imgur.com/hlO9GK0.jpg
https://i.imgur.com/Twle4PY.jpg
首先,我隔幾天將機車給機車行估價並連絡對方肇事者,給對方看機車行的估價單。對方
表示要理賠就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負責,不然就是私下和解,對方表示各修各的,不然就是
五五分。
(我當下就黑人問號?是在哈囉? 是你撞我耶!)
因為急著用機車,所以後來自己先墊付。(這裡是我的台壽保險業務員建議,他說明一般
汽車都會等對方理賠,但是機車不會,車主都要自己先墊付)
當下我也是自認倒楣通知機車行先幫我把機車好,付完車殼錢3900$NTD,拿到收據,就將
車子牽回家。(2020/2/7)
接下來等待新竹市交通大隊的筆錄結果:
第一個時間點生事故後七天,可以跟新竹市交通大隊申請【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
第二個時間點是事故發生後三十天,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
(2020/2/27)我打電話給對方富邦保險公司,理賠專員林先生表示他今天也才剛申請事故
初判表,可能要等交通大隊作業時間兩周以上。並且表示七天後所申請的是現場圖及現場
照片不足以看出肇事責任,還提出可能我也有肇事責任,也說由於個資法關係筆錄資料等
等都沒有辦法得到,只能透果當事人口述不足以釐清肇事責任。聽到這邊我表示,我筆錄
清楚寫我是停等狀態,我不知道我要負什麼肇事責任,而且我機車是側邊受損,機車要有
怎樣的動力才可以用側邊撞上你當事者的汽車? 他做了一下辯駁,我也懶得仔細聽,總之
我明白他要我再等至少兩周。
對於處理車禍故與對方、對方保險公司談判我是個生手,一方面在此做紀錄、案例宣導,
一方面請教各位經驗。
一、對方全權交給保險公司,他不出面,等於說他不會道德上或精神上的影響,逍遙自在
嗎? 可以請他出面給他自己的保險公司壓力嗎? 或是我們私下和解,說真的才3900這種錢
,像個男人負起責任下次開車小心一點就好了啊!!
二、基本上保險公司一定要等到交通隊的初步分析表才可以處理理賠嗎? 是不是有了【事
故初步分析表】就可以理賠呢? 還是對方還有其他理由以拖待變?
三、一般大家都多久可以收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四、大家會不會發生車禍不管有沒有受傷先開驗傷單?如果有受傷可以給告對方當事人?
五、有沒有自己是停等狀態,對方還要求各修各的損壞部分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