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停等被撞車禍處理

作者: gh790802 (hot)   2020-03-04 15:03:36
大家好,
事故發生於2020/1/21
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一段埔頂路17巷
發生狀況:當時路口有車輛會車,我看到前方對象有車要開進巷子,我機車停等在一輛車
後方,對向汽車因我後方是道路縮減,所以直接切進來結果撞到我。機車左側車殼爆開,
對方汽車幾乎無損。
發生事故後,對方說要賠就要叫警察由保險公司理賠。
所以叫了警察到現場做完筆錄(約兩個多小時,聽說新竹市交通隊手缺乏,所以等兩個小
時體諒了一下),當天的事故算是告一段落。
但有發生過車禍的人應該知道,後續的理賠才是真讓人心力交瘁的,一連串的追討過程,
對方的態度以拖待變等等,諸多令人失望的答案,就是要看你怎麼放棄!人性諸多噁心的
嘴臉,因不願意負起責任而顯露得淋漓盡致。
車禍照片:
https://i.imgur.com/hlO9GK0.jpg
https://i.imgur.com/Twle4PY.jpg
首先,我隔幾天將機車給機車行估價並連絡對方肇事者,給對方看機車行的估價單。對方
表示要理賠就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負責,不然就是私下和解,對方表示各修各的,不然就是
五五分。
(我當下就黑人問號?是在哈囉? 是你撞我耶!)
因為急著用機車,所以後來自己先墊付。(這裡是我的台壽保險業務員建議,他說明一般
汽車都會等對方理賠,但是機車不會,車主都要自己先墊付)
當下我也是自認倒楣通知機車行先幫我把機車好,付完車殼錢3900$NTD,拿到收據,就將
車子牽回家。(2020/2/7)
接下來等待新竹市交通大隊的筆錄結果:
第一個時間點生事故後七天,可以跟新竹市交通大隊申請【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
第二個時間點是事故發生後三十天,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
(2020/2/27)我打電話給對方富邦保險公司,理賠專員林先生表示他今天也才剛申請事故
初判表,可能要等交通大隊作業時間兩周以上。並且表示七天後所申請的是現場圖及現場
照片不足以看出肇事責任,還提出可能我也有肇事責任,也說由於個資法關係筆錄資料等
等都沒有辦法得到,只能透果當事人口述不足以釐清肇事責任。聽到這邊我表示,我筆錄
清楚寫我是停等狀態,我不知道我要負什麼肇事責任,而且我機車是側邊受損,機車要有
怎樣的動力才可以用側邊撞上你當事者的汽車? 他做了一下辯駁,我也懶得仔細聽,總之
我明白他要我再等至少兩周。
對於處理車禍故與對方、對方保險公司談判我是個生手,一方面在此做紀錄、案例宣導,
一方面請教各位經驗。
一、對方全權交給保險公司,他不出面,等於說他不會道德上或精神上的影響,逍遙自在
嗎? 可以請他出面給他自己的保險公司壓力嗎? 或是我們私下和解,說真的才3900這種錢
,像個男人負起責任下次開車小心一點就好了啊!!
二、基本上保險公司一定要等到交通隊的初步分析表才可以處理理賠嗎? 是不是有了【事
故初步分析表】就可以理賠呢? 還是對方還有其他理由以拖待變?
三、一般大家都多久可以收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四、大家會不會發生車禍不管有沒有受傷先開驗傷單?如果有受傷可以給告對方當事人?
五、有沒有自己是停等狀態,對方還要求各修各的損壞部分經歷?
作者: ss820309 (Bello)   2020-03-04 17:12:00
可以先等肇責歸屬,不然哪方講再大聲都沒用,然後建議你先去驗傷,到時候對方太過分基本上應該可以告他,前陣子有家人出車禍學到的一些經驗。
作者: BHancock (波漢考克)   2020-03-04 20:38:00
你的業務不夠專業
作者: MSme (MH)   2020-03-04 23:29:00
保險公司不在現場,當然還是得等責任歸屬出來才會賠通常初判表沒什麼問題的話就會按肇責比例賠了啦。至於驗傷,都過那麼久了當時沒驗也來不及了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20-03-05 00:53:00
聽起來你的業務沒有協助啊
作者: rabbit97 (阿呆呆)   2020-03-05 13:59:00
你有保第三責任嗎?還是只有強制險?
作者: sorro0920 (sorro)   2020-03-05 22:16:00
建議3900元自己吞,走調解法院你覺得划算就走,有受傷驗傷會無敵。
作者: NANIQ (tear)   2020-03-06 01:55:00
現在很多男人比女人還女人~~XD
作者: free2fly (Free)   2020-03-06 23:17:00
驗傷是可以保有半年的刑事追訴權,同時也保護自己初判表出來就可以申請調解談理賠了也可以填寫委託書請保險公司或第三人代為出席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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