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於5/23發生車禍,我方為汽車擦撞機車(傷者72歲阿嬤),對方左手腕粉碎性骨折,
背部淺二度燙傷佔體表面積21%(機車汽油漏出摩擦燙傷)。車禍地點在住宅區內小巷道
,沒有任何號誌(初判表如下)。
https://i.imgur.com/g0tX9yH.jpg
https://i.imgur.com/QiX8AhD.jpg
從行車記錄器確認,我方到巷口時是有減速的,但因旁邊有電線桿死角,所以看到阿嬤騎
車衝過來已經來不及。對方沒有保險,我方有保第三責任險。受傷後都有與對方家人聯絡
關心,後續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我方車損;對方車損加體傷。
開了2次調解會
對方訴求如下:
1.醫療賠償:總共住院6天,醫生診斷書註記宜休養三個月,但對方說因為復健,從5月底
至8/1,醫療費已22萬4千元,再加看護費3個月18萬,醫療費用總求償40萬元
2.工作損失:對方去年扣繳憑單27萬,因為要休養3個月,所以求償薪資6萬7。(阿嬤72
歲,好像是兼職的保險業務,論件計酬那種)
3.精神賠償:因為復健期間需專人照護,協助沐浴、更衣、如廁生活無法自理,故求償30
萬...
4.財損:機車修理1千;安全帽1千;當天買菜1千(根據照片2顆鳳梨1串蕉),財損總共3
千
全部+起來總金額77萬
想請教大家的是,我的保額理賠有100萬,但保險公司不接受對方提出的金額,無法協調
成功,對方不斷強調法律條文,及過失傷害罪,揚言提告!是否有辦法請我的保險公司再
提高金額?(目前緊繃是25~30萬)還是如果談不攏,就真的只能背上刑責了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