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提高保險公司賠償對方金額

作者: kila0525 (小佩)   2020-08-27 02:45:15
家人於5/23發生車禍,我方為汽車擦撞機車(傷者72歲阿嬤),對方左手腕粉碎性骨折,
背部淺二度燙傷佔體表面積21%(機車汽油漏出摩擦燙傷)。車禍地點在住宅區內小巷道
,沒有任何號誌(初判表如下)。
https://i.imgur.com/g0tX9yH.jpg
https://i.imgur.com/QiX8AhD.jpg
從行車記錄器確認,我方到巷口時是有減速的,但因旁邊有電線桿死角,所以看到阿嬤騎
車衝過來已經來不及。對方沒有保險,我方有保第三責任險。受傷後都有與對方家人聯絡
關心,後續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我方車損;對方車損加體傷。
開了2次調解會
對方訴求如下:
1.醫療賠償:總共住院6天,醫生診斷書註記宜休養三個月,但對方說因為復健,從5月底
至8/1,醫療費已22萬4千元,再加看護費3個月18萬,醫療費用總求償40萬元
2.工作損失:對方去年扣繳憑單27萬,因為要休養3個月,所以求償薪資6萬7。(阿嬤72
歲,好像是兼職的保險業務,論件計酬那種)
3.精神賠償:因為復健期間需專人照護,協助沐浴、更衣、如廁生活無法自理,故求償30
萬...
4.財損:機車修理1千;安全帽1千;當天買菜1千(根據照片2顆鳳梨1串蕉),財損總共3

全部+起來總金額77萬
想請教大家的是,我的保額理賠有100萬,但保險公司不接受對方提出的金額,無法協調
成功,對方不斷強調法律條文,及過失傷害罪,揚言提告!是否有辦法請我的保險公司再
提高金額?(目前緊繃是25~30萬)還是如果談不攏,就真的只能背上刑責了嗎?謝謝。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20-08-27 03:56:00
對方有單據的有多少? 如果實際開銷只有30萬,保險只賠30萬那非常正常,總不可能我超額保到2000萬,對方講個精神賠償1500萬也照賠吧XDDD 民事部分雙方認知相差太大,對方要提告就讓他告吧,最後判下來一定也沒有這麼多,再者你不是沒有誠意賠償,沒重傷害沒死人,最多也就是判刑附帶緩刑當然....如果對方開價都很合理,你的保險公司卻刻意不理賠(有單據故意刁難、賠付拖延、刻意殺價),直接客訴然後跟金管會投訴吧(像仙貝 不安東京路上常有這種不乾脆的狀況)
作者: REAW (LoveLoveLove)   2020-08-27 08:54:00
阿你們都不用比例分攤的嗎?70萬就算給你55分,跟你這邊的車損,外加一些不合理的單據扣一扣,30萬還算蠻合理的,更何況這case應該是他重妳輕一些另外,如果你有業務員服務,就請他幫忙去協調一下,通常還有一點點空間
作者: kila0525 (小佩)   2020-08-27 09:59:00
https://i.imgur.com/sbEWWu9.jpg對方主張警察的初判表不對,所以金額拉很高,保險公司又採信警察的初判表所以金額不願提高,兩邊都僵持不下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8-27 10:59:00
照你多事故現場圖已經到路口中間了,反而是她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可能,肇責比例決定賠償金額,保險公司理賠是看收據的,不用跟她灰了,上法院再說
作者: heater2000 (Impossible Is Nothing)   2020-08-27 11:25:00
遇到車禍發生,對方就是刑事告訴+民事求償。所以就是控告你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這件事就是讓保險公司處理吧。通常保險公司不會那麼輕易的隨對方喊價所以勢必就會變成上法院,交給法官判決。
作者: gary886 (天佑日本)   2020-08-27 12:22:00
對方主張初判表不對,上法院法官還是會參考,除非原告可以提出證據推翻,也許可以參考一下網路上其他人例子來衡量自己上法院的風險跟成本?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0-08-27 12:35:00
你就說自願被關他們就軟化,垃圾三寶
作者: ahello (阿囉哈)   2020-08-27 13:46:00
談不攏,自己貼錢囉
作者: withcloud (W)   2020-08-27 18:51:00
有辦法推翻初判表就會影響鑑定結果
作者: s8955439 (s8955439)   2020-08-28 01:36:00
跟保險公司一起分攤,之後再換其他家保險
作者: sfking (空白)   2020-08-28 07:42:00
保險公司自己會知道上法院大概會判多少,所以當然不可能多出啦,根本沒什麼好怕背刑責的,要告讓他們慢慢告,反正你大不了罰金賠給國家甚至還緩刑,都好過你自掏腰包又多貼2-30萬給對方只為求一個和解。
作者: backtolove (至少還有你)   2020-08-28 10:03:00
看護費3個月18萬似乎不太合理....
作者: bear5025 ( ‵‧ω‧′)   2020-08-28 16:16:00
道安102左方車讓右方車,要是我一定主張他7我3就算依照原價77萬*0.3 也只需要賠償23萬1 還在你的接受另外看護費是否診斷書有開出專人照護3個月?我是你的話,我會請對方要嘛車鑑,要嘛就直接法院反正你的求償,他們必須現金給付給你,講難聽點易科罰金之後你頂多少拿3~5萬的賠償金(繳國庫了)上法院,精神賠償肯定被砍到大概剩一半左右,你反而少賠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0-08-28 16:36:00
談不攏就上法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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