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版上爬文過了帶病投保的文章。但因為我的免疫疾病是乾燥症,還是想問問
看有沒有人或客戶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
我2019年12月有保一張國泰失能險加醫療險,那時血小板有點低,低於正常值,但醫生說
不大要緊也說不用回診,於是我就沒告知(請鞭小力一點>”<)
去年9月發現體況變差,血小板變更低,醫生確診乾燥症。醫生說血小板低有可能是乾燥
症造成。
本來是想說沒關係,還是繼續保,之後身體出了跟免疫疾病不相關的問題,還是可以理賠
。
但又看到投保時血小板低未告知,無論之後遇到什麼其他疾病(譬如心臟病 癌症 腎 器
官的病),或失能了,保險公司會主張這些疾病都跟乾燥症有關,不會理賠。
請問這張保單是不是根本該放棄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