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新安東京,謝謝許多版友的回覆,讓我明白很多,也終於明白隔離跟確診是分開的。
有問題想再請教版友,我是之前跟確診的小朋友一起隔離(3日),隔離後2天確診(5日)
,我明白原則上要拿跟小朋友的居隔單出險,但我的隔離單來了3次,日期都是錯的,最近
一次是對的,但是是我確診的隔離單(5-15),而不是陪同居隔的隔離單。我明白現在資源
不該用在改隔離單上,
想請教這樣我是否要等到拿到正確陪同確診的隔離單後再跟確診的一起送件比較好?
還是我可以先送確診的,陪同確診隔離單等疫情稍緩再請衛生局調整後送件?(這樣他們會
不會不認?)
先謝謝大家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