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以條款為主可以廢除了

作者: alexmai (想不出來)   2022-05-17 12:54:57
要賠償就說以條款為依據,上面沒寫保戶不能自己生出解釋
現在理賠文件,你自己的條款還寫要賠償,保戶 (應)準備如下文件,裡面可沒寫要小
黃卡
請問這種時候,就不是依條款為依據了嗎?
你乾脆發公告,已核保的保戶,條款全部無效,一切依我認定為準
作者: kybay (liru)   2022-05-17 13:15:00
確定要吵這個?那條款還有約定要診斷證明書欸 不要自助餐好嘛
作者: lnsert (3N)   2022-05-17 13:18:00
樓上,我可以自費Pcr總有醫生診斷書吧
作者: kybay (liru)   2022-05-17 13:22:00
那還有防疫險「住院日額」放寬居家期間遠距看診+用藥理賠確定還要吵條款約定?各退一步吧
作者: lnsert (3N)   2022-05-17 13:24:00
住院日額本來就沒有。說的過去,但居隔擴大解釋有點扯我覺得居隔現在本來就難拿了。只是保險公所這種作法難看。
作者: scheduling (罵罵)   2022-05-17 17:30:00
保險業務賣我保單都跟我說看條款,以後業務不知要說什麼推銷
作者: philip1205 (要開心的過每一天)   2022-05-17 22:39:00
請問一樓不照條款不然照什麼?用嘴的?
作者: Timberlake (OhMy)   2022-05-18 12:06:00
那保險公司繼續硬起來 醫生診斷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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