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戶自選3+4居家隔離 防疫險要理賠
「0+7」居家隔離新制今天上路,民眾關注若是自選「3+4」是否影響防疫險理賠,金管會
強調,一切回到契約條款規定,因民眾確實符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遭處居家隔離要件
,防疫險要理賠。
確診者同住家人居家隔離規定再放寬,指揮中心宣布,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者,今
天起可從「3+4」改「0+7」天,但也可自選採「3+4」天;不過,市場傳出有產險業者主
張民眾若可「0+7」卻選擇「3+4」,是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防疫險將不理賠隔離補償。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保險契約條款都有明文記載,理賠啟
動要件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約定受居家隔離處分,確診者同住親友和確診者確實有接
觸並遭居家隔離,就符合契約規定。
林志憲強調,指揮中心目前是以「3+4」為原則、另可選擇「0+7」,保戶若選擇維持「3+
4」,保險業當然要理賠,一切都按照契約條款和法令規定。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205170257.aspx
現在又回到契約了?
金管會到底行不行啊
難道最後只能走評議中心上法院
作者: HarukaLoveu (雪夜櫻) 2022-05-17 17:40:00
水啦
作者: set852064 2022-05-17 17:42:00
我猜晚上又會有不具名業者表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5-17 17:44:00金管會為什麼不先閉嘴?
作者:
CIIIO (郭+)
2022-05-17 17:49:00德政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5-17 17:50:00
小林跳出來說話了 看產險怎麼接招XDD
作者:
toplvgirl (toplvgirl)
2022-05-17 17:56:00本來0+7就只是為了給某些人方便的…,業者見獵心喜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22-05-17 18:03:00要硬到保險公司不敢再吭一聲,不然他們又會再基歪
紅明顯,其實他是有分新3+4與舊3+4,可能不能爽太快唷還有陪同3+4...幹~怎麼可以搞出麼多重複資訊
作者: HarukaLoveu (雪夜櫻) 2022-05-17 18:09:00
惡意曲解政府政策且以此拒賠的公司應該要官方認證爲無信用公司,不能再銷售保險。
作者:
emma0923 (C'est La Vie)
2022-05-17 18:13:00看來金管會的判定是到底有沒有跟確診者接觸這個有陪同隔離沒有
但金管會跟保險公司應無權審查衛生局開出的行政處分,有拿到48條開立的居隔書照契約條款應該要賠不然像年初接觸者的接觸者也有居隔單,不就跟陪同小孩居隔的家長一樣,那為何年初有賠現在不賠? 就是保險公司想玩穩贏的而已
作者:
logoaj (aj)
2022-05-17 18:28:00垃圾保險公司晚上開會對付保戶
作者:
robbysu (羅比NO.4)
2022-05-17 18:30:00有拿到48條就是送件就對了 不賠一律請他給拒賠書 送評議
推樓上Emma大,還是那句話。衛福部就是認定家長陪同隔離有感染風險才會居隔,不然大可說不用隔,懂?
作者:
ashianQQ (ashianQQ)
2022-05-17 18:43:00某巨嬰險:沒差啊,我看你打滿三劑了,認定你就是故意行為所以不賠啊拿我怎樣
作者:
star88 (星光依舊)
2022-05-17 18:50:00本就應是如此,某些保險公司的嘴臉真的不知道在急什麼
作者:
emma0923 (C'est La Vie)
2022-05-17 18:57:00我現在是在講金管會的認定方式 是48-1條的開立是否符合初衷 密切接觸者大家有收到居隔單當然是可以送件畢竟有送有機會只是陪同隔離要有被拒賠之後走評議或法律途徑的心理準備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2-05-17 19:26:00保險公司表示:來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鯛民
作者: gfriend1127 (gfriend666) 2022-05-17 19:34:00
哈 保險高層現在一定在開會
作者:
intaihou (Never Say Never)
2022-05-17 19:53:00衛福部不是說自選3+4也不會開隔離書嗎?
產險公司先和金管會喬好再宣佈,不要自己亂放話改來改去。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22-05-17 20:27:00邦邦別再凹了 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