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上一篇國泰的內容去問新安
他居然不寫信回我,直接打電話,害我要錄音
直接說結論
旅程延誤,如果用2年內再去的方法
就是只有定額單趟6000,來回12000
實支的部分可以不用考慮了
這部分都有錄音了,有需要可以跟我拿
Q,既然你們現在是用定額給付,那就沒有所謂的故意升等的問題,為什麼還要限制原定
的航空公司與原訂的艙等?
A: 原則上是需要與原定的航空公司以及航班相同,不能改變,若未來有遇上原航班被取消
的情況,再麻煩您進線080請人員為您註記,但還是必須要一樣的航空公司
好啦其實我最後一段的qa是複製上一篇的回答XD
因為回答基本差不多,但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相同航空公司,相同艙等,相同行程,搭乘時間不用一樣,旅程天數盡量一樣
這個定額6000的理賠應該是特別開放融通理賠的,因為我問過他們內部員工原本是沒有理
賠的
所以有買的應該也不用太苛責
能配合就留,不想配合可以退啦
有其他錄音要交流的歡迎來信
對了,登機證要給新安正本
國泰也要正本,有兩間的可以在機場櫃檯申請
多申請幾份正本比較不用怕
如果他問你為什麼沒有原本的,你就說用電子登機沒有登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