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之銘言:
: 對於這篇基本上沒啥問題
: 只是覺得你把二代基督徒想得太高了
: 我媽娘家 算到我是至少五代基督徒
: 但長期以來並沒有說過的那麼光鮮亮麗
: 甚至是牧師家族的外婆 很早就得精神分裂 多年前就過世了
: 而我看到許多二代三代 也不是樣樣好
: 一個人的生命耀眼
: 不在他是否是幾代基督徒
: 他有沒有自覺 有沒有認真過活才重要
: 不然像是我們教會的牧師 也是三代基督徒
: 他自己就說他是20多歲才真正追求上帝
: 之前都在混吃等死
: 而一個基督徒如果沒有一代基督徒的開拓心
: 那他大概也做不了什麼事情吧
: 這是這幾年來進入教會 比較大的體悟
接連著lucifax弟兄的分享,轉貼這篇見證〈回家〉
全文請見: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054050.html
我摘錄其中一小段,並稍做畫記:
「我是家中第六代基督徒,我們家在清朝末年根據家譜記載就已經信主,
一直到我這已經是第六代,而且都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會友
(大家看到這裡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在吹噓或者炫耀,
但是我的本意是要告訴大家,
祖宗的上帝並不是自己的上帝,除非自己信了。信仰是自己和上帝的關係。
另外一方面,也是要告訴大家即便在這樣基督教家庭長大的我,有多麼悖逆與邪惡,
以及上帝的恩典有多麼浩瀚偉大,超過我所求所想,
因為這樣,我更加確定加爾文中的預定論是正確的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