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
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
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
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
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
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
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
裡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
來。」(太5:21-26)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羅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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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能彼此饒恕!在網路上也能夠繼續為主產生共同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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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彼此論斷,只倚靠主大能、超越自己血氣與理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