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8-14 06:45:49http://lrip.org/cftfc/?page_id=438
試圖避免落入形態論和三神論的極端
當教父們討論三一的內在本質時,他們一面試圖避免落入形態論的錯誤,另一面也避免三
神論的極端。當他們嘗試為神聖三一下正確定義時,就其所著重的方向,經常因為強調一
方面的真理,而犧牲了另一方面的真理,因而導致不是被指控傳講形態論,就是被指責贊
成三神論。他們最難拿捏之處,在於說到神是獨一的神時,要能避免形態論的論調;而在
講論神的三個位格和神的經綸時,還能避免三神論的色彩37。「尼西亞教父的著作中,顯
然有多處帶有三神論的色彩,但是這些卻被其他略帶撒伯流形態論的說法所中和了,因此
他們的立場應該被視為介乎形態論和三神論兩個極端之間38。」
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 A.D.330~395)在使用不同經文來解說三一神這無法
理解的奧秘時,端視其所引用之經文而言,有時被指控為形態論者,有時被攻擊為傳講三
神論。在《論神聖三一》(On the Holy Trinity)一書中,他說:「他們指控我們傳三
位神,但真理卻站在我們這邊,因為我們無論是公開的,或是私下的,都指明我們嚴厲譴
責那些傳講有三位神的人,甚至不承認他們是基督徒。但是聽了我們的辯明之後,他們立
刻反過來以撒伯流形態論的罪名來攻擊我們,撒氏所傳佈之形態論瘟疫,就成為他們順手
攻擊的武器了。」40
另一位被誤解和誤傳者是馬歇流(Marcellus of Ancyra, A.D. 320~374),他為文反對
亞流和三神論時,論調近似形態論,因此被控傳講改良的撒伯流教訓而被定罪。但跟隨他
的人發表一篇他們的信仰聲明,在文中明白定罪撒伯流和形態論。如此誤解,甚至惡意誤
傳又再次圍繞著這些試圖講解三一神奧秘的人身邊,因為反對者總是將其刻意曲解41。
強納森‧愛德華(Jonathan Edwards)是一位備受尊敬的主僕,他被指控兼為三神論和形
態論者。他寫了《聖經中三一之經綸和救贖之約》(Observations Concerning the Scri
pture Economy of the Trinity and Covenant of Redemption)一書,因而招致攻擊:
「根據絕對權威者得知,在Edwards的某作品之中顯示,他的看法已急遽改變,轉向亞流
和撒伯流主義。」42
我們還可以舉例,有些教父被指控為形態論者,三神論者,或兩者皆是。特土良(Tertul
lian, A.D.160~220)是一位反對形態論的領袖,一向被視為既正統又基要;但卻被指控
為亞流論者。指控者說:「特土良在他淪為孟他努(Montanus)的異端之前,關於父、子
、靈的觀點,曾經具有與亞流相同的思想。」43
另一個因論及三一而受誤會的例子是亞歷山太的狄尼修(Dionysius of Alexandria, A.
D.190~265),他強力的反對撒伯流,因此顯得傾向另一極端,而被控為三神論。有人在
羅馬主教團前控告他背叛信仰。主教議會訓令他陳明立場,狄氏在他的答辯中,否認他把
父、子、聖靈看為分開的,因為其中任一位必定內含其他二位44。他解釋之所以不用「Ho
moousios」(意:同質)這個字的理由,是因為聖經中沒有這個字。他的答辯書終於還給
他一個清白。尼西亞信經的辯衛者亞他那修宣稱,狄尼修對三一神的觀點正確。然而沒有
讀過他對主教團的答辯書,或亞他那修的辯護之人,還是認定他為三神論45。
奧古斯丁(Augustine, A.D.354~430)是正統三一神論主要的作者之一,也被指控為形
態論者。他因著強調神的「一」,而遭受指控為形態論者。奧古斯丁強調父、子、靈三者
在行動上的合一,而其他教父們則視父、子、靈每一個位格在其外在行動上均具其分別的
角色;這兩種看法是大相逕庭的46。著名的教義史權威哈納克(Adolf Harnack)說:「
我們發現奧古斯丁之所以不被認定為形態論,僅止於他自稱不願意作一個形態論者,再加
上各方說法之間巧思的差異罷了。」47
亞當那格魯(Athenagoras)是第二世紀的一個哲學家,他立志寫作來反對基督徒,為求
更準確的辯證,而研讀聖經,結果反被聖靈所感。他對三一神的講論,反映出純正聖言的
簡潔性;他說:「促使我們基督徒往前的原因,在於對認識真神的渴慕,以及從神來的話
-甚麼是子與父的一;甚麼是父與子的交通,甚麼是聖靈;甚麼是這些大能者的合一;以
及在父、子、靈的聯合裏,祂們中間所存在的區別又是甚麼?」48布爾(Bull)主教在評
論亞當那格魯的著作時,指出他也曾被同時指為撒伯流派(形態論)和亞流派(三神論)
。布爾說:「法國耶穌會學者彼他弗(Petavius, A.D.1583~1652)最終指控亞當那格魯
為形態論者,說他相信父與子永遠、一直是同一位。而彼他弗在同一段文字和在其他的文
章裏又指亞當那格魯是三神論者,這樣他把兩種全然相對的異端罪名,加諸這位博學的教
父亞當那格魯一個人身上49。
尼西亞信經首度使用的「同質」(homoousios)這個字,曾被人誤用來贊助形態論,同時
也被人利用來贊同三神論50。教會歷史家所奎德(Socrates Scholasticus, A.D. 379~4
45?)在評論這個字引發的問題時說:「…當主教們費盡心力的查考這字細枝末節的意義
時,引起他們之間彼此的爭執,這就如同摸黑打鬥,因為沒有人知道他們彼此攻擊所根據
的是甚麼?反對用「同質」這字的人,以為贊成者是贊助撒伯流和孟他努的意見,稱他們
為推翻神子存在的褻瀆者。而贊同這字的人,痛斥反對者為引進異教迷信的多神論者。在
這些誤解的同時,彼此針鋒相對、文攻筆伐。雖然雙方都承認,神子有其明確的身位及存
在,雙方也都承認只有一位神,並且是在三位格裏的看法。但不知何故,他們就是不能認
同彼此,和平相處。」51
至終,教父們發展出所謂 「互相內住」 的教義。這是指神格裏的位格彼此相交,互相透
入。「互相內住」 是指三一神的三位格彼此的內住。其中,一位常態不變的住在其他二
位裏面,而另二位同時也在這一位裏面52。這教義是人試圖對這三位格的相互關係,以及
三位格具同一素質的領會。大馬色的約翰在他所著《正統信仰之闡明》(Exposition of
the Orthodox Faith)一書中這樣說:「子是在父與靈裏,靈是在父與子裏,父是在子與
靈裏。但是這裏並無組合,沒有混合,也沒有混亂。」53奧古斯都(Augustus H. Strong
)在評論這點時說:「聖經所表明三一彼此互相的關係,以免我們把父、子、聖靈的區別
,來將祂們分別開來。這彼此互相的關係也解釋了,為甚麼基督被稱為「那靈」,和為甚
麼那靈被稱為「基督的靈」。」54在同文之中,他引別人的話說,「神聖三一裏的位格不
是分開的個體。每一位包含其他二位,一位的來,就是其他二位的來,所以靈的來,一定
牽涉到子的來。」55
布爾主教在他經典之作《尼西亞信經的辯護》(Defense of the Nicene Creed)一書裏
說:「神聖位格的互相內住,實在是一個極大的奧祕,我們應該為此虔誠的敬拜,而不該
好奇的去刺探,…這是一個遠超過、遠高過所有的聯結。」56所以「互相內住」的教義解
釋了三一神的位格,這解釋防止三位格消失到形態論中神的三階段、三形態或三方面裏;
同時也保守三位格不至被演譯成為三位神。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