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愛與罪的關係(四):愛神vs愛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05 03:59:38
4.「愛」的聖經/原文概念
4.1綜觀「大誡命」,esp.「愛神」的概念
Q:大誡命被實質性原則之詮釋減縮為只有「愛人」?
[以下為私信談的東西,修改後作為正文的補充/切入「愛」的聖經概念的起頭。]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7-01-06 04:34:00
我覺得你這樣只有貼自己對我回文的扭曲解釋沒有全部原文貼出來,讀者會很難懂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06 08:04:00
我談我自己的想法跟一些經文及概念的處理,沒有扭曲誰的問題。當然還是歡迎指出我文中有任何錯誤、疏漏之處。另外團契板不討論同X議題,但我認為這樣也是好的,可以回到聖經/神學來看一般性的原則。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1-06 17:38:00
又是講別人"稻草人式誤解" 這樣驕傲認定自己都是對的真的是"愛神"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06 17:48:00
彼此彼此,你也驕傲認定自己不會誤解別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限制,希望二檔學習彼此成全、看別人比自己強。我有我自己要學習之處,但你陷在自己的誤解中,再作出對我的論斷,我實在很難找到認真對待的方式。算了,我對你已經夠認真的,仁至義盡,你無法理解也感受不到,我真的無法再多說什麼。請回到聖經吧。我這個系列文的重點在解經,其他對人不對事的評論請另開文吧。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1-06 20:07:00
愛人的原則:永遠都是別人誤解,永遠都是they的錯,斷章取義扭曲別人的句子,這就是th愛人的方法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06 20:35:00
對對,你們都沒有誤解,都是我的錯~你們自己的話反過來就打你們自己的臉,我還要多說什麼嗎?人文學裡面,「互相理解」本就是這門學術的重頭戲,你們都當作自己不需要謙卑去面對誤解與進一步互相理解的問題,真是謙卑又聖別又愛神高過一切的好典範阿(?)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7-01-07 02:49:00
我對於 theologe大最不理解的部分是他推論所用的資料 data,我都可以同意,也有使用但同樣的資料推出來的結論兩邊完全不一樣...而且重點是...幾乎所有基督徒板友都不認可 theologe推出的結論。我想我最不能理解的是,為甚麼用同樣的資料,theologe你怎麼會導出幾乎沒有其他基督徒同意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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