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讀到這兩個例子
1. 不願意變賣家產的財主 。
2. 羅德的妻子
有沒有發現,這兩個例子好像喔!
都是在不能"聖別"這件事上失敗了
不能放棄所有屬世的享樂或羈絆
特別是那個財主其實很愛主,他聽到主對他提出的要求,非常的沮喪和失落,
他不是不愛主,只是他是罪人,有限的罪人。
依照聖經的原則,只要沒辦法放棄所有屬世的享受,就沒辦法進神的國。
有誰能做到這樣呢?
一個無法達成的信仰,有意義嗎?
或許要來的日子裡,主會用另外一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把整個世界的享樂給破壞
極端的氣候,失控的貧富差距,超高的失業率。
也就是說,只要你出生是窮人,你沒辦法受到好的教育,就注定是要失業的那群人。
就會像埃及的奴工一樣,失去自由與尊嚴。
弟兄姊妹們,你能聖別嗎?如果不能,注定是要在大災難中受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