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1JO6bQtj 判決

作者: nightlight39 (乃賴)   2014-05-06 19:38:36
※ 引述《nightlight39 (乃賴)》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JO6bQtj
: → wfelix:書沒看熟的人又來丟臉了 04/30 15:43
: 根據板規:
: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 對於w板友這句推文,我理解如下:
: 「書沒看熟」為一可受公評之客觀事實,
: 若能引證書中內容回應,自然可以證實m板友書有沒有看熟,
: 但無論書有沒有看熟,都不應回以「又來丟臉了」,
: 已經超越了討論金庸書中內容與印證見解,
: 而是以「丟臉」直接稱呼個人,為對人不對事之言論。
: 因此,請wfelix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 並請將道歉內容複製一份到我的信箱。
: 自本文發布至2014/5/5 17:00為止
: nightlight39
wfelix板友未按照本公告內容於24小時內道歉,
水桶七日。
若有任何疑問請站內信給我或F板大,
感謝各位板友
nightlight39
作者: phantasy0511 (phantasy)   2014-05-07 01:19:00
印象中好像沒看過有誰真的會道歉的,超級稀有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4-05-07 08:23:00
我記得有一個有道歉過,不過好像沒多久就故態復萌進桶了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4-05-07 10:24:00
改永久水桶說不定就會道歉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4-05-07 10:41:00
之前看過一個寧願永遠不上金庸版也不道歉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4-05-08 02:34:00
這個板的風格一向如此。
作者: jumboicecube (大冰塊)   2014-05-09 01:46:00
這個板的討論都是一陣一陣的,戰完被水桶也沒差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4-05-11 20:03:00
道歉是一件需要極大勇氣和氣度的行為。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4-05-12 17:44:00
能勇敢表達歉意者,寥寥無幾
作者: god2 (乙炔)   2014-05-13 02:00:00
XDDDD某人不意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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