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tmisia (魔女)》之銘言:
: 狂躁的防衛(manic defencer)”
: ,這種精神病症的最大特點就是為了紓解自身的巨大精神壓力,
: 而用高調的態度來掩飾自身的消沉與陰暗。
: 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事情都用最對自己有利的思維來解釋給自己聽,
: 並且欺騙自己的意識來達到自己心理平衡的一種心理防衛機能。
: 這種機制其實武當七俠都有
: 而張翠山最多
: 例如
: 武力脅迫都大錦把酬勞拿去救災民
: 和謝遜在船上可笑的對掌發針計畫
: 素素臨盆,對污辱自己的道德標竿的狂態謝遜動手
: 最後,用自殺身亡保全自己的最後尊嚴
: 同理也可散見宋青書偷窺案
: 剩餘六俠
: 甚至張真人的行動
我對心理學上的精神病症認知有限,在此就不加著墨。
但從上文文意觀之,
武當七俠等人顯現出護短自家人的人性面,其罪狀本身已經較黃蓉是非不分輕微許多。
原PO是另外還要在法庭之前,提出七俠的精神醫師鑑定報告,讓七俠護短罪責再減輕?
那豈不是使黃蓉行徑更顯乖張偏失?
: 此外
: 黃蓉護短是事實
: 但小龍女搶郭二換解藥也是事實
說「搶」不是十分恰當。
小龍女緩緩搖頭,但終於將絕情谷中之事說了出來,楊過怎樣中了情花之毒,
裘千尺怎地給他只服半枚絕情丹,怎地限他在十八日中殺了他夫婦二人回報
才給他服另半枚,又說那情花劇毒發作時如何痛楚,
世間又如何只有那半枚絕情丹才能救得楊過性命。
黃蓉越聽越是驚奇,萬想不到裘千丈、裘千仞兄弟竟還有一個妹子裘千尺,
以致釀成了這等禍端。
小龍女述畢原委,說道:「他尚有七日之命,便是今晚殺了你夫婦,
也未必能趕回絕情谷了,我更要害你夫婦作甚?
我只是要救過兒,至於他父仇甚麼的,全不於在心上。」
黃蓉道:「明日你和過兒聯手保護郭大爺,待危機一過,我便將我首級給你,
讓過兒騎了汗血寶馬,趕去換那絕情丹便是。」
小龍女一愣,問道:「你說甚麼?」
小龍女沉吟不答。黃蓉又道:「若非你與過兒聯手,便不能打退金輪法王。
過兒曾數次捨命救我夫婦,我便一次也救他不得?那汗血寶馬日行千里,
一到三日,便能趕到絕情谷。
我跟你說,那裘千丈與過兒的父親全是我一人所傷,跟郭大爺絕無干係。
裘千尺見了我的首級,縱然心猶未足,也不能不將解藥給了過兒。
此後二人如能為國出力,為民禦敵,那自然最好,
否則便在深山幽谷中避世隱居,我也是一般感激。」
這番話說得明明白白,除此之外,確無第二條路可走。
小龍女近日來一直在想如何殺郭靖、黃蓉,好救楊過的性命,
但此時聽黃蓉親口說出這番話來,
心中又覺萬分過意不去,只是不住搖頭,道:「那不成,那不成!」
簡而言之,是黃蓉與小龍女有密約在前。
而且這個合約,是黃蓉力勸小龍女簽下的(小龍女很明顯不想要黃蓉之性命)。
後來事到臨頭,
小龍女不拿黃蓉首級,而是取郭襄小嬰兒,這也是最大程度保全郭家人的性命。
畢竟黃蓉的首級一旦取下,就沒得轉圜了。
而取郭襄「聲明以之誘使黃蓉進絕情谷」,可謂是緩兵之計,先取得解藥再說。
拖長時間又可伺機將小嬰兒再截奪回來。
獻命換藥是黃蓉主動要求的,小龍女採取更有機會保全郭家的修正版去執行黃蓉所命,
即便取郭襄當下沒有黃蓉的允許,但事實上就是這樣才保住黃蓉的性命,
最後也真的也有從絕情谷中奪回了郭襄。
如此觀之,隻字片言用小龍女「搶郭襄換藥」來說明,實有「斷章取義」之嫌。
: 楊過後來不還也沒好好顧更是事實
這句我也覺得是斷章取義。
楊過奮力周旋金輪、李莫愁兩個魔頭,這兩個人他都打不過,且中毒在身性命垂危……
真可謂「捨命」要奪回郭襄。
楊過的死戰及過程中顯現出對小郭襄的關懷愛護,讓李莫愁認定這是楊過自己的孩子!
然後您一句「不交還也不好好顧」當總評,煩請您捫心自問這樣是不是很偏頗?
楊過身受致命之毒,又被郭芙斬斷右臂……
然後發現小龍女傷更重,忙著療傷時遇敵,使餵食稍遲讓小嬰兒哭一下算是沒好好顧?
(↑這敵人還是黃蓉帶來的)
當今父母,在洗澡如廁時小嬰兒餓哭,若等洗完再餵食算不算沒好好顧?
喜歡拿片段事實斷章取義的話……
黃蓉把小嬰兒用荊棘圍著任她躺在林中然後去忙對敵,這樣算不算沒好好顧?
小嬰兒在其中若是餓哭了,黃蓉算不算沒好好顧?
套您喜歡摘取「片段」,若有人說黃蓉沒好好顧弄丟小嬰兒是事實……這樣公允麼?
我看到的事實是:
武氏父子和耶律齊站在溪水之中,
滿頭滿臉都是焦灰,小溪和郭芙之間烈火衝起兩丈高,
四人明知她處境危急,但如過去相救,只有陪她一起送命,絕計救她不出。
楊過恨恨的道:「她將咱們害成這樣,我不親手殺她,已是對得起她父母了。」
小龍女歎道:「咱們不幸,那是命苦,讓別人快快樂樂的,不很好麼?」
楊過口中雖然如此說,但望見大火燒近郭芙身邊,心裏終究不忍,澀然道:
「好!咱們命苦,人家命好!」除下身上浸得濕透的長袍,裹在玄鐵劍上,
催動內力急揮,劍上所生風勢逼開大火,救了郭芙脫險。他回到小龍女身邊,
頭髮衣衫都已燒焦,褲子著火,雖即撲熄,但腿上已燒起了無數大泡。
黃蓉愛女性命垂危,但黃蓉帶來的夥伴們(含昔日愛侶未來丈夫)沒人捨命進火場……
只有楊過拼著進去把人救出!
重點是:這位黃蓉愛女才剛剛接連斬斷楊過右臂,又(形同)誤殺小龍女!
我看到的事實是:
這時外邊雪愈下愈大,屋內火光熊熊,和暖如春。
小龍女咬些熟獐肉嚼得爛了,餵在郭襄口裏。
楊過將獐子在火上翻來翻去,笑吟吟的望著她二人。
松火輕爆,烤肉流香,荒山木屋之中,別有一番溫馨天地。
不只是之前的李莫愁誤認郭襄是楊龍之女,
作者營造出這樣的文字溫度,這樣的愛憐氛圍……
就是任何人看到都會認為這個小嬰兒是他們的孩子。
推 milk7054: 可是黃蓉有照顧楊過的義務嗎? 09/24 23:31
黃蓉的確有責任。
1.黃蓉(隨郭靖)帶楊過上桃花島。
您路邊撿到亡故之友(穆念慈)的小孩,又帶回家了,有沒有養育照顧的責任?
簡言之,不撿便罷,撿回家了就該好好照顧。
2.郭靖本想好好栽培楊過,是黃蓉自告奮勇要由她來照顧。
且不管她安著什麼心思,
就事論事她是與郭靖立約由她好好照顧楊過,還要「比誰武功教得比較好」。
那依照他們的契約,黃蓉有沒有屢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