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非原po有行駛至禁行機車的內側快車道情形,否則應該是符合交通法規的?
: 畢竟中華路慢車道滿滿的違規停車、逆向行駛、紅燈右轉,我自己都不敢打包票
: 我一定能保持行駛在慢車道上 , 而回應只附上了行政罰救濟的方式,其實
: 還是沒人能確定怎樣的行駛方式不會吃上罰單。
: 基於此,特地回文請教一下實務上交通大隊對這部分的見解跟開罰基準?
這邊修正一下
無論多少車道,只要沒有禁行機車的,機車本來就可以騎
資料援引如下,這是交通部的正式回函 (交通部比高市府交通局跟交警都大)
不過高雄畫得滿滿的禁行機車,這麼不重視機車路權下
我想應該是沒有啥路可以這樣騎啦
類似案例:
宗痛府前凱達格蘭大道,5線道僅有內線2線禁行機車,且必須直接左轉不得待轉
http:// ppt.cc/Ft9G
主旨:有關臺端函詢機車是否能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且無劃設禁行機車標線之內側
車道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查機車行駛於道路,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規定行駛,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
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另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
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爰依現行上開條文規定,
臺端所提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如未設置禁行機車或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時,
係得行駛內側車道或由內側車道逕行左轉,尚無疑義,請參考。
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20406681號 發文日期:102/07/03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