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w0975 ( )
2018-06-26 10:11:4713歲少女公廁四腳獸曝光 還替他求情要共組家
高雄23歲陳姓男子與13歲小女友交往
去年先後在住處與公園廁所發生6次性行為
女方家長發現後怒提告
但少女當庭替陳男求情稱兩人已私下約定未來共組家庭,希望輕判。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觸犯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
但考量他與少女兩情相悅且素行及犯後態度均良好
因此為其減刑至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
另需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可上訴。
少女家長提告指出
陳男與少女交往期間,明知其女未滿14歲
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臻成熟
竟在去年8、9月間,在陳男住處及公園廁所內先後發生6次性行為
後因少女將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地點都寫在手機記事本內
被母親發現後,帶著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陳男到案後坦承知道少女未滿14歲,以及兩人以嘿咻6次等情形
少女則一路替他向檢察官與法官求情
表示陳男在挨告後還是對她很好,且兩人已私下約定未來要共組家庭
希望法院從輕量刑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
陳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雖有不該
但考量兩人案發當時為交往中男女朋友,陳男自己也年僅23歲
在思慮未周下基於性慾衝動而犯案,且發生性行為並未違反少女意願
其惡性顯較毫無感情基礎,且刻意誘騙年幼無知少女與其性交者的情節為輕
因此依法為陳男減刑至2年徒刑,另宣告緩刑,以勵自新。
(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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