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slxp (Wayne)
2019-01-20 18:55:40親愛的網友您好:
這裡是楠梓分局右昌派出所,關於您陳述之事件,本所早已到場交通疏導,並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防礙交通之物
,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予以掣單告發在案。
關於爆竹煙火施放及煙霧彌漫係屬消防局及環保局業務,本所也已於第一時間通
報各主管單位前往查處。如有任何問題請撥打110或07-3612977與右昌派出所連絡,本所
將竭誠為您服務。
楠梓分局右昌派出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