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違規裁判公告30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3-02-14 14:16:30
裁判字號:第00000084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b8806 (Brian)
判決主文:水桶60日併科刪文
檢舉事項:
#1ZvVW3rC (Kaohsiung) 3-10 提到政治人物為政治文,字數未達。
判決理由:
經查檢舉文章,內容涉及政治人物,應為政治文,唯其字數未達規定,依3-10
須滿800字,構成違規要件。
論罪科刑:
3-10規定者,未滿800字者,處水桶併刪文。
依7-2累進規定,經查閱水桶紀錄。
01/18/2019 17:14:07 simonjen 暫停 b8806 發言,期限為 37 天
理由: 6-1 圖檔屬歧視。
07/07/2019 00:49:51 simonjen 暫停 b8806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6-1:詳情請參閱公告#1T8D2mCh (Kaohsiung)
07/20/2019 02:56:29 simonjen 暫停 b8806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6-1:詳情請見公告#1TCWsjJA (Kaohsiung)
此次為第四次水桶,處60日水桶處分,併科刪文。
引用板規:
3-10 政治文字數須注意以下條件,
a.本國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8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併刪文
b.境外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10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刪文併退文
c.政治文回文,文章字數需至少600字,字數不足者刪文併水桶
d.其字數之計算以中文字數為主。
e.能搜尋到之網路公開文獻如維基百科等不列入字數內。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14天→30天→60天→90天→365天
連續犯規六次,判處水桶365天。
連續違規達六次以上一律以365天處分
超過十年以上之水桶紀錄不予以計算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未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直接上訴者
以事務板違反上訴流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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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違規之懲處,於公告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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