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字太多…回一篇好了
你想要的是
計程車錢/船票錢/旅宿錢…
有沒有可能賠你錢 就要看運送契約啦~
在你買票的同時
就已經同意這個契約了…
https://www.ksbus.com.tw/about.asp?id=4
這就高雄客運契約
跟你狀況有關的是
(二)班車於中途非因可歸責於旅客之事由(如路阻、交通事故、車輛故障等),致不能
運送旅客到目的地時,本公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旅客願在停行站位下車者,其未行經路段之票價應予退還。
2.旅客願在停行站位等候搭乘下次班車者,得免費改搭下次班車。
3.旅客願在停行站位等候搭乘其他可到達其目的地之班車者,得免費改搭其他路線班車。
4.旅客願返回原起程站者,應免費載運回原起程站,並退還全程票價。
總之
就是退你公車票錢啦~
買300 賠300
買500 賠500
契約中沒寫到的 就是沒有…
也不用想投訴什麼高雄市政府有的沒的啦…
這個就高雄客運自己的事
跟市政府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