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搓圓仔湯賄選 基隆市里長參選人今起訴

作者: writerou (春衫猶濕)   2018-11-20 10:29:10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涉搓圓仔湯賄選 基隆市里長參選人今起訴
新聞內文: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中正區曾姓里長參選人與徐姓夫婿涉嫌以30萬元代價,
賄賂同選區的陳姓參選人,要求放棄競選;此外,又涉嫌指示張、林姓樁腳舉辦餐宴,賄
賂有投票權的里民。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曾女等人涉賄事證明確,依違反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在選前將涉案人士起訴,此案也是基隆涉賄案件第一起起訴案件。
檢警調調查,曾姓參選人為求順利當選中正區里長,去年3月就曾透過徐姓丈夫找來陳姓
擬參選人餐敘,用餐過程中希望陳能夠接受她提出的補貼,退出此次選舉。陳姓擬參選人
當下並未答應,曾女與丈夫便於同年4月間將30萬元的「搓圓仔湯」費用,請何姓友人轉
交給對方,請求放棄參選。最後陳姓擬參選人也確實未參與此次里長選舉,這過程涉嫌賄
選。
此外,曾女也指示張姓樁腳找來8名選民,假借關懷協會第1次社員大會名義,設宴請客,
請這些人支持她參選里長;另也找林姓樁腳邀約同選區具有投票權的7名里民,在基隆市
北寧路「阿忠師海產店」餐敘,席間曾女也到現場拜票,尋求支持,而餐費則由她負責支
付,里民們則等同節省6百元的餐費。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昭仁獲報後,偕同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基隆市調查站,兵
分多路將涉案人等帶回。
檢察官訊後認定,曾女涉賄事證明確,分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2項對
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收賄罪、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罪、刑法
第143條第1項之有投票權之人收受賄賂等罪提起公訴;另向法院聲請沒收陳姓擬參選人收
取的30萬元及其他選民收受的6百元不正利益餐費。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Keelung/breakingnews/2617533
30萬元及其他6百元不正利益餐費
里長有這麼好的行情嗎?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18-11-20 10:41:00
下賤垃圾,真想吐這混蛋口水
作者: torosome (TOROsome)   2018-11-20 12:02:00
里長年薪200萬 不意外
作者: WILLIAMgo (邊緣的我)   2018-11-20 14:25:00
二樓亂帶風向吧某t造謠可以桶了吧
作者: abatw (泰熊)   2018-11-20 17:41:00
今天看到民進黨的CF 怎麼蔡適應變成發言人了不是立委嗎?
作者: sunkissed (寧與靜)   2018-11-20 18:42:00
里長這種虛位早該廢除!功能除了消化工程款及綁樁以外,再來就是妨礙地方發展。以後哪兒人口外流嚴重,地價下滑,應該要按比例從里長的事務費裡扣,甚至連議員都該刪減薪資,不然地方不會進步
作者: liliandme (莉莉與我)   2018-11-20 19:00:00
發言人是民進黨發言人,不是府院的
作者: lovefion (愛愛貓)   2018-11-20 21:26:00
不會啊,我們的里長就很熱心服務里民
作者: kagoi (kagoi)   2018-11-20 23:03:00
山海觀的現任主委?
作者: WILLIAMgo (邊緣的我)   2018-11-21 13:19:00
對欸砂子里的姓曾,不知道是不是
作者: A55h0le (Keep熱血!)   2018-11-21 14:35:00
現代手機網路方便讓惡習無所遁形…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18-11-21 15:02:00
混蛋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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