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ANCEE: 市議員揭露 市府為了這個案子編了2000萬輿情費 也是夠扯的 02/02 12:40
: → ANCEE: 原來可以編這麼多錢來帶風向 02/02 12:41
: → hjk56789: 挖靠 2000萬 有收錢難怪木卡大等柯粉留言 特別帶勁 02/02 14:10
: 推 ANCEE: 根據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公告的《基隆市東岸 02/02 15:22
要帶風向就算了,連張之豪的文都抄錯不知道是怎樣。
張之豪的原文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公告的《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ROT案申請須知》
裏的第7頁,
第3章第2條第18款,寫到「為因應契約期間之輿情反映...民間機構應於許可期間內編列新
台幣2000萬以上之輿情經費,配合機關辦理...」
換句話說,市府沒有編列什麼2000萬輿情費,
是ROT案本身要求民間機構(微風)要在期約內(也就是這20年內)編列合計2000萬經費,
而微風的合約起始日是2/1。
然後張之豪還特別恰掉中間的文字,故意只留了輿情這個文字,這段全文是:
為因應契約期間之輿情反映、科技發展、政府政策及其他提升服務品質措施,
民間機構應於許可期間內編列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之輿情經費,
配合機關辦理停車場相關工作事項,並於機關通知之期限內完成。
所以這兩千萬合約不是政府編列、微風也未必已經拿出來,合約目的也不只是為了宣傳跟輿
論,
當然這句話看起來是很刺眼,但這是謝國樑原創的嗎?
https://i.imgur.com/HWIZdJf.png
實際上,你直接在促參公共建設資訊網搜尋「輿情」,
就會冒出「基隆市開元、銘傳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契約書」,
裡面也有幾乎一模一樣的文字,只是要求金額是400萬,
這是甚麼時候的案子?
2020年5月,謝國樑什麼時候上任?2022年12月。
至少林右昌時期的促參案就已經在要求參與廠商要編列輿情經費了,
請問張之豪是議員睡了4年都沒在看政府促參契約,現在才醒過來發現基隆市促參案有要求
輿情費?
順便我們再把
「為因應契約期間之輿情反映、科技發展、政府政策及其他提升服務品質措施,
民間機構應於許可期間內編列」這整段丟Google,
可以發現新北市樹林區第七停車場委託經營案、新北市新莊區文中五臨時平面停車場委託經
營案、
乃至於更早以前臺北縣蘆洲市重陽市場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案都有差不多的敘述,
所以這個輿情費實際早就出現在多個縣市的民間參與案中耶?
你們別光顧著打這種東西,可不可以先找出謝國樑跟微風真有什麼貓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