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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kehui (Welcome On Board)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表的結論
時間: Thu May 29 18:30:49 201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04/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但對方傷勢不確定,只知道也是有骨折跟住院
我方:骨折(住院未開刀)
我方乘客:骨折(住院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是警方拍完照後才被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我方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直行於雙向單線的縣(鄉)道上,在無號誌的路口遭對方從左方攔腰撞上
該路口有監視器,警方也有提供畫面給我們看,我方是沒有超速的情況
對方的道路應該不屬正常的法定道路,那條路是沒有路名、巷名等名稱
稱為「聯絡道」如網址 http://goo.gl/maps/OnGPb
我是直行於有雙黃線的那條路,對方是從左邊衝出,畫面顯示對方沒有剎車
六、問題:
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表,在今天拿到了,初步分析如下
對方:疑似於無號誌交岔路口,未劃分幹、支道,車道數相同,同為直行車,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我方:行經無號誌交分路口疑似未依規定減速慢行
想請問這樣子的情況下,是誰的責任?有比例問題嗎?
另外,這樣子有必要申請事故鑑定嗎?事故鑑定也只有主因跟次因,沒有比例跟對錯,
這樣子的申請結果有用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