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私人通訊行擔任店員,因我們送件都需要代辦人欄位,所以都由店員做填寫,
但大問題出現了,最近某家信用管理中心通知我,先前某位客人堅稱自己沒申辦門號,而
且中心人員也連絡不到客人,導致中心人員轉而打給我,中心人員跟我說如果客人去申訴
非本人辦理門號,我也會出事,但問題是那客人不是我接的,只因為我的資料都在通訊行
,所以通常代辦人資料都是填寫我,代辦人欄位不是我簽名,僅是我的名字跟資料,這樣
該如何是好!?
我被我們老闆偷辦門號(不是我簽名),我當初不知情,是直營通訊業者打給我我才知道,如今老闆答
應我要將門號過戶,但到現在還未過戶,如果我直接去申辦"非本人申辦門號聲明",這樣
有法律責任的是老闆還是偷簽我名字的店員?我有辦法拿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