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甲於A家中殺A既遂,再將A的屍體藏在A家中的衣櫃後離去
這樣成立刑法第247條第一項遺棄屍體罪嗎?
查過教科書跟判例 還是無解
(一)、遺棄的定義
1.林山田 黑白書 > 「遺棄係指不依當地風俗習慣埋葬或火化屍體,而積極將屍體移至他
地,加以遺棄。」
「藏屍衣櫃」應該不是當地埋葬的風俗習慣吧xd
從死亡處移到同住宅內的衣櫃是「積極將屍體移至他地」嗎?
2.甘添貴 刑法各論下 > 「所謂遺棄,乃不依習俗之方法與處所埋葬屍體之行為。」
(二)、判例
24 年上 字第 1519 號
殺人後之遺棄屍體,除有殮葬義務者外,須有將屍體遺棄他處之行為,方可論罪。若殺人
以後去而不顧,並未將屍體有所移動,尚難遽論該罪。
甲對屍體有「移動」耶~
移到衣櫃是算是「遺棄他處」嗎
想了很久 希望高人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