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續處理

作者: lin950619 (彤)   2014-06-24 22:35:03
(第一次發文就是發車禍文還用手機發請見諒了)
我是一個在外地讀書的學生
5/18晚上在一個小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前面的人原本是慢慢騎然後過馬路到一半突然緊急煞車(他前方也沒人也不是號誌燈突然變黃燈和紅燈)
我就閃避不急撞上去了
警察有來, 被我撞的那個人在警察來之後就一直說他有急事就然後回家了
我則是被救護車送到醫院
後來被我撞的人和他媽一起來醫院
我們兩個都有擦傷
(後來有點不了了知)
直到對方爸爸打了通電話給我媽
他爸跟我媽要了三千修機車費
但重點是被我撞的男生後來騎著自己的機車回家卻跟我要三千
然後說只要給他三千就都不計較
額 我媽當然不給(機車根本比他人還健康)
到今天
他爸又打來要錢
說這次不要機車費改要推拿費
我媽就說那就給我們他的推拿證明去申請保險
他爸說他們是民間推拿沒收據
(就是一直要費用就對了)
然後還跟我們說如果不給會在7/10叫警察把案子送地檢署
如果不想要你女兒(就是我)有紀錄就給他們錢就好
問題來了
我查了資料
如果要提出告訴還要再做一次筆錄
但我現在人根本不在出事的縣市
(暑假已回家)
如果我無法去做筆錄會怎樣嗎
其實他如果要告過失傷害的話,沒意外對方應該只有事發當天去醫院掛急診看擦傷的證明
(我當天也有受傷也掛了急診也是擦傷, 事實上我們都有受傷)
我是否也可以告他?
如果他真告了, 我付錢的機率是不是比較大(我知道我從後面撞是我的錯)
[補充] 請問假如他沒駕照應該是算案外的東西吧?
如果做筆錄不是當事者本人或是出生年月日謊報會怎樣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4 22:41:00
台端 違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24 22:44:00
你的責任最大,快去申請調解和對方和解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4 22:45:00
當然,前車不能無故任意煞車(同條第二項)但對方若說看到黑貓從前面跑過去,那就符合突發狀況了他對於你的傷若不用負責任的話,你沒有籌碼嘍~~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6-24 23:34:00
他隨便說個有小動物跑出來,你就GG了,只要告你過失傷害判個一個月,你就要繳3萬給政府+刑事紀錄
作者: lin950619 (彤)   2014-06-24 23:47:00
那請問如果有監視器畫面可以說明呢?(額還有這麼小的車禍會需要送到"地檢署"嗎)對於我的傷不用負責認是什麼意思QQ?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4 23:50:00
你拿頭去撞牆,要告牆過失傷害嗎????若今天對方無肇事責任,憑啥為您的傷負責?? ^_^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6-25 00:03:00
如果你全責,對方無責,你受傷就不關他的事,反之,對方如果也有肇責,哪怕是10%,可能就會被起訴或判刑就變成雙方互告。送到地檢署也只是,看檢察官要不要起訴你,但後車撞前車,畢竟是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6-25 01:15:00
3000可以和解就馬上簽
作者: ichbinryder (潛心修煉)   2014-06-25 12:16:00
初判表拿出來看看會有初步判斷的責任。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25 14:25:00
3K 超便宜啊 =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5 18:31:00
3千也麻煩傲嬌一下,免得人家發現你這麼爽快,想必有鬼發現明明可以要三萬.......
作者: lin950619 (彤)   2014-06-27 19:25:00
謝謝大家!已付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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