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is512 (Corn)
2014-07-09 15:12:12手機排版 請見諒!
公司以三個月試用期起薪23,000元任用我
若能勝任該職務工作內容,給予調月薪至25,000元
(以上是公司寄錄取通知書至我的e-mail 我3/3號報到)
6月份薪水還是23,000元,公司片面指責我表現不好,
也沒有事前告知我不調薪的事,是收到薪資單才發現還是試用期的薪水
我可依照勞基法第14項的哪一條條申訴並要求資遣費?
5.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6.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那申訴管道與流程要如何辨理呢?
是要先提離職還是找到工作在申訴呢?
這是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 不想鬧的太大,但這口氣就是吞不下去!!!!!!
麻煩的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謝謝你們了
你引用錯法條...公司主張你不適任應用11-5公司若覺得你適任,應依勞動契約給予加薪若不加薪,表示公司認為你有不適任之處,所以可以用11-5以11-5解除勞動契約,公司一定要給你資遣費...
作者:
meis512 (Corn)
2014-07-09 16:04:00公司沒有資遣我,只是公司一直給試用期的薪水!要在觀察我的表現之類的 是小公司規模
所以我才說你可以要求公司資遣你,因為公司說你表現不佳如果你要用勞基法14條,這是自願離職,公司可不給資遣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9 18:31:00三個月後只有"適任"給25k,"不適任"資遣,這兩種選擇當然,若今天公司給第三種條件,也就是再試用三個月那就是變更勞動條件,若你接受就是23k, 不接受則回到前面那兩個選擇(基本上應該是後者,不過若公司吃素的.....)
作者:
meis512 (Corn)
2014-07-09 18:57:00公司可以選擇不資遣我吧!這公司這麼小氣 保證會省資遣費阿 謝謝你們的回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9 19:10:00個人認為,您可以寫存證信請求公司資遣,或者是認定符合兩萬五,請他給你差額....
新制的資遣費也才多少,三個月不到三千,找工作比較實際.
s姐,原PO說他吞不下那口氣啊,拿三千可能就吞得下了吧
現在賭一口氣浪費了下個美好的機會,不是很可惜,翻頁了就過了,要有點想法在這不好的公司上吸取養分習得技藝直到下份工作重獲新生?業界小,不要以為碰不上,現在輸了不表示以後不會贏阿.之前工作離開的小朋友們現在各個有成就,薪資三四番.我還怕他們日後在哪裡和老闆相遇了,會......
作者:
meis512 (Corn)
2014-07-09 22:13:00吞不下去的點是 一開始訂好的遊戲規則 公司卻沒遵守阿!公司有權調降員工薪水,但這很沒有誠信的,我沒有很在乎資遣費,結果就只能自己拍拍屁股走人嗎?
應該問你期望的是什麼結果?讓他賠個三五萬?合則來不合則去,如此而已,不是嗎?
作者:
meis512 (Corn)
2014-07-09 22:23:00是沒錯啦!算是上了寶貴的一課
作者:
meis512 (Corn)
2014-07-09 22:26:00那我離職單要怎麼寫阿?寫個人因素 職涯規劃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