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沒有結婚的姑姑遺產繼承問題

作者: NAMESTANLY (Stanley~ New life)   2014-07-09 15:24:59
因為家裡剛好發生一些事情,
姑姑還很健康,但是想要先立遺囑,怕以後人走了遺產糾紛的問題。
描述一下目前情況
姑姑沒有結婚,姑姑的父母也都走了,只剩下兄弟姊妹(四個)
所以應該主要繼承的人是她兄弟姊妹
但姑姑的意思,他想先立遺囑,有部份的不動產想要分給孫字輩。
這樣的話先立的遺囑到法院認證 到時後有法律效力嗎?
我自己的想法是:
1. 有沒有先到法院認證好像沒差
2. 遺囑如果寫要都要分給孫字輩 應該是只能分特留份
她兄弟姊妹還是有法定應繼份可以分
3. 如果到時候不幸兄弟姊妹都已經先走了,那遺產是歸國庫嗎?
還是可以立遺囑給孫字輩? (這是問題)
不知道我這想法對嗎?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7-09 15:30:00
1.遺囑部分請參考民法第1189~1198條,有五種法定遺囑形式基本上都和法院無關就是了2.反了 是法定繼承人(兄弟姊妹)至少要拿特留分,其他隨意3.看1185條,還是贈付優先,都完了之剩餘才是給國庫補充一下好了,真的要擬遺囑的話還是建議花個幾千塊去找律師事務所弄,因為遺囑有強烈要式性,很容易被宣告無效與其事後再來爭執不如花點小錢求安心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07-09 16:05:00
弄遺囑超花時間 幾千塊的話很難弄耶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7-09 16:07:00
看只是要寫+找見證人還是包括清查遺產之類的啦價錢當然差很多
作者: NAMESTANLY (Stanley~ New life)   2014-07-09 16:42:00
請問一下 那這樣法定繼承人的特留份是多少啊?算不出來如果只想分給孫字輩 是不是只有生前兩年贈與的方法?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7-09 17:09:00
應繼分(1/到時候在世的兄弟姊妹人數)的一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9 18:34:00
建議乾脆信託吧,生前處分財產就沒有所謂特留份問題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4-07-12 03:19:00
孫字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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