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傷害罪請益

作者: kidd310 (lmfpenny)   2014-07-24 03:33:03
小弟因工作關係與人有糾紛,對方怒打我一巴掌我右臉(或一拳?),
因當時直接倒地暈眩無法得知,我完全沒還手(因工作重要須繼續進行),
後至醫院驗傷發現耳膜破裂及左手肘擦傷、眼角瘀青,
醫生告知"有機會"復原,但仍需觀察,
前兩天已至警局報案提告,人證有(現場同事及路人),
驗傷單有(兩家醫院),但無監視器畫面,想請問有相關經驗的鄉民幾個問題?
1. 因傷害造成耳膜受損是屬於重傷害罪嗎?
2. 通常報案後,警察會多久開始處理or通知?
3. 若堅持提告的話,對方會有留前科嗎? 或是拘役罰金就沒事了..
因對方目前想和解,但我對於對方惡劣態度很厭惡,想讓他知道代價
4. 承上,若對方不會留下前科案底的話,轉和解的狀況,
通常和解金的範圍? 因目前耳膜無法得知到底會不會復原,
若是永久的話.... 真的是無法原諒對方..
因小弟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想請問較懂法律或有相關經驗的朋友
幫忙解答,麻煩大家了,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4 10:04:00
1.要看減損了多少聽力而定 光說耳膜受損很模糊無法判斷如果是一邊耳朵因此聽不見那當然會是重傷害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7-30 11:34:00
重傷的定義是要失去機能,你還聽的見就不能算重傷報案後請警方移送地檢署就會開始偵查提告的話,拘役或易科罰金一樣都是劉下前科,除非撤告耳朵部份建議做詳細檢查在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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