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我跟1個同學在9月開學要搬到外面住 房東是一對老夫婦 中間都是靠一個學長居中協調
要租的房子是兩層樓 每層樓兩間 我跟同學租2樓兩間房
一開始談價錢說好1間4000 1間3700(後來房東要調回4000但因學長跟我們說3700而作罷)
因為我們暑假都不住那 房東說好暑假兩個月只要繳一個月錢當押金就好
去繳押金當天我同學有錄音 學長也在場 說好簽一年(但房租是2個月繳一次)
我和我同學也有拿到押金的收據(代表暑假可以住)
問題來了 現在的房客不滿房東疑似多收他房租 所以去房東房前灑金紙
房東現在不爽 說不租人了 叫我們去把訂金拿回去
但現在就算把訂金拿回來 我跟8月底還要重新找房子 遇到雷的機率很大
房租契約書一式兩份都在他們那 說開學去繳房租的時候再跟他們拿...
契約書上 我們雙方都簽名了 載明要租一年 學長也可以作證
現在硬要凹房東給我們住 日後也很難相處
但我們這口氣實在嚥不下 因為房東一直出爾反爾
我們8月才有空還要特地從北部跑回去高雄拿訂金
想問如果上法庭
物證:我的收據現在找不到(同學的還在) 還有錄音檔
人證:學長是他們孫女的家教老師 人很好 中間一直幫我們 怕有人情壓力不上庭
這樣有辦法要求房東給我們住到期滿嗎? 我們怕訂金拿回來 就沒有理由了
畢竟契約書不在我們這 如果學長也不作證 很難站得住腳
當然 我們還是希望這兩天再協調 讓他給我們住那是最好的情況
懇請各位先進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