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務問題糾結在三方面:
分別是
組織A(債權人)(聲稱)
組織B(家父所屬之組織)
以及家父
家父在世時,身任組織B的理事長一職
當時因為組織B要執行計畫需要有一筆費用先預支
所以家父就向組織A借款兩次,一次有寫借條(已清償)
另一次沒有借條,但組織B的幹部都知道有這筆借款
之後家父過世。
兩年後組織A向組織B追討欠款
組織A以沒有借條為由表示無法償款
組織A便通知我們家這件事
當然家人都不會知道他們組織之間的帳款流向
所以便向組織A及組織B要求釐清
組織A為債主,故沒有提出太多意見
組織B表示知道有這筆欠款,但表示他們表示家父仍在世時告知會處理此欠款
但家父過世之後,此帳款便沒人知道該怎麼處理
組織B表示當時帳務核銷皆由家父處理,故也不知道金錢流向
會計也不明瞭支領之經費流向
最終債務仍未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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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人都死了
你們倆組織今天的帳搞不定結果把我們組織外的人給扯進去
然後將一切責任推到我爸身上,而身為會計帳目搞不清還不認為自己有任何責任
以一句『核銷都是你爸在做的』將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這點令我無法接受
想請問各位,像是這種情形,我該如何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