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人已經過世了,但有人說亡者有一筆債

作者: CLOUD0621 (大閒者月祤)   2014-09-17 23:06:01
帳務問題糾結在三方面:
分別是
組織A(債權人)(聲稱)
組織B(家父所屬之組織)
以及家父
家父在世時,身任組織B的理事長一職
當時因為組織B要執行計畫需要有一筆費用先預支
所以家父就向組織A借款兩次,一次有寫借條(已清償)
另一次沒有借條,但組織B的幹部都知道有這筆借款
之後家父過世。
兩年後組織A向組織B追討欠款
組織A以沒有借條為由表示無法償款
組織A便通知我們家這件事
當然家人都不會知道他們組織之間的帳款流向
所以便向組織A及組織B要求釐清
組織A為債主,故沒有提出太多意見
組織B表示知道有這筆欠款,但表示他們表示家父仍在世時告知會處理此欠款
但家父過世之後,此帳款便沒人知道該怎麼處理
組織B表示當時帳務核銷皆由家父處理,故也不知道金錢流向
會計也不明瞭支領之經費流向
最終債務仍未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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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人都死了
你們倆組織今天的帳搞不定結果把我們組織外的人給扯進去
然後將一切責任推到我爸身上,而身為會計帳目搞不清還不認為自己有任何責任
以一句『核銷都是你爸在做的』將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這點令我無法接受
想請問各位,像是這種情形,我該如何主張?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17 23:11:00
死人不能當被告或證人 現在根本是那兩組織的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18 00:49:00
沒借條 錢是幫組織借的 就算確認債權也不關您父親啥事你父親說會處理也沒說要自己承擔基本上可以不用管他們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18 04:12:00
納悶的是核銷部是會計法定職責之一?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18 10:12:00
人民團體分工不一定很仔細倒是真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18 10:53:00
但是將來法庭究責 會計真能以此理由減免責任?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21 04:08:00
第一 什麼叫做組織??? 主織在法律上算人麼?公司 算法人....所以如果是地下組織@@跟本不算人假設是沒有法人格的主織.....那當初借錢用的名義是你老爸,責任自然都是妳老爸要負責了然後其他的全部都是舉証問題第一 你可以不承認你老爸有借錢第二 你可以說有借錢但請對方說借多少請舉證第三 請對方 說明一下為何要借錢給妳老爸===用來證明錢非你老爸用的,實際是借給他人@@(組織?).........一大堆方法 但是恐要傳證人,你自己猜一下證人的言論會是啥就可以猜到法官會怎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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