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糾紛經調解後,房客仍不搬走

作者: kane5945 (kane)   2014-10-06 20:56:08
今年三月,A房客的租期已經到了,因為該房客的種種行為原因
有影響到其他房客
我們不打算再租給他,他就以身體不適等理由希望我們再延續租期
然後A自行向區公所申請調解
結果我們也同意讓他延期到9/30
但今天已經十月多了
他還是沒有搬走,甚至找一些不干我們事情的理由推託
想請問大家
1.該份區公所調解書,是否可以逕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呢?
2.因為聽說申請強制執行也需要一兩個月期間
那這期間,我們房東需不需要跟她簽些什麼東西呢?
不然我怕會不會變成所謂的不定期租賃,或被他主張我們認同他繼續承租呢?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小弟我
謝謝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10-07 11:32:00
不行,快告他吧,此調解可當契約,阻却原來租賃契約,以此調解請求履約告比較快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10-08 01:10:00
1.若該調解書業經法院核可,可聲請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從聲請到真正執行 確實需要一,二個月以上的時間
作者: ixixet (= =)   2014-10-09 00:35:00
強制執行吧…夜長夢多
作者: kane5945 (kane)   2014-10-10 07:55:00
多謝大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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