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防衛過當

作者: akadamaroia (ROIA)   2014-10-27 01:42:22
爬過板規和生活法律板板規
稍微爬過版上關於防衛過當的文
情境:
性騷擾(在公共場合,例如教室、捷運、公車上)
言語騷擾和碰觸撫摸或裸露的騷擾舉動(非利用工具偷拍或性侵害)
相對安全(騷擾者並非持有武器、四周有旁人在,除了被打死以外應該是沒有生面危險)
受害者自己對騷擾者用肢體攻擊(跆拳道等武術,並非擒拿術或柔道)
(先不討論防狼噴霧、電擊棒或其他類型的武器,緊急時刻哪來得及拿出來...)
這種狀況下,如果受害者攻擊騷擾者造成肢體傷害甚至殘廢(戳眼睛...)
而且傷害是輕則瘀青,重則內出血、腦震盪、臟器破裂等可能危及生命的,
是否涉及防衛過當?
在這種情境,受害者除了大聲呼救和拍照存證以外是沒有其他合法的自衛方式呢?
我曾經遇到三次,第一次我手無寸鐵,呼救結果其他老師和我媽都幫主任說話
第二次第三次我噤聲不敢求助不敢蒐證
現在那三個變態大概都還在外面閒晃吧...因為我既沒驗傷單也沒有證據
如果我當時如上述攻擊他們的話,有沒有可能犯上防衛過當呢?
每次想到那些沒有受到制裁的惡狼,可能又傷害更多女生就覺得罪惡
難忘那些人指責我說謊的嘴臉,我經常想反正最後他都沒事,我都被罵得狗血淋頭
我有戳瞎他眼睛毀他容就好了......
如果有模糊地帶的話,我想知道我在甚麼程度以下的攻擊有正當性?
感謝各位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0-27 04:22:00
一般傷害應該是不會有事 但重傷就很難說了 基本上還是要綜合當時一切客觀情況進行判斷 很難一概而論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27 08:59:00
如果是有學武術的話 應該會知道更多正常的防衛方式擒拿 關節技 給個過肩摔或許都還能接受但是如果戳眼睛或是打到對方受殘 那絕對是防衛過當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10-27 09:03:00
除非有動手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不然都是行政罰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10-27 09:04:00
你的反擊程度,到"停止攻擊行為"的話,幾乎都可以合法,而面對性騷擾卻戳瞎眼睛,非常可能逾越衡平性會被評價為過當不過,現在的性侵害舉證責任,頗吃女方證詞真的上法院不一定輸就是了我是說性侵害案件,不是防衛過當案件喔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27 09:09:00
性騷擾案件基本上"被害者"說了就很容易被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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