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電子支付機構草案

作者: yourhighness (虎視眈々)   2014-11-12 17:04:37
板上的各位好,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問題主要是關於「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子支付)」,
爬了法條以及所屬管理部門的資料後還是一頭霧水,
麻煩請板友們幫我解惑,謝謝!!
致電中華民國經濟部詢問「第三方支付服務業(I301040)」後得知,
申請增加該營業項目不需另外取得許可(專員告知),
也沒有關於資本額的相關限制,遞交相關申請書審查後即可。
而經濟部對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定義如下:
  "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
  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支付擔保之中
  介機制之行業。"
查詢相關法規後得知現在是由金管會負責,並將名稱訂為電子支付機構,
便查詢"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 (103.09.05)
其中第三條的說明為
  本條例以電子支付機構為規範對象,並採「許可制」,
  期能於適當監督管理機制下,健全其經營及發展業務………(下略)
其中第七條的條文為
  電子支付機構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三億元。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12 17:23:00
對於要用的人而非學術 等出來看立法理由甚至施行細則子法甚至空白授權出來的行政命令等等 再來解讀吧有時候 整套看完就沒疑問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1-12 18:04:00
業務主管機關公司主管機關管不一樣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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