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土地開發持份交易契約疑慮

作者: aaxine (aaxine)   2016-02-27 14:46:30
板上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任職的公司有承攬一些金融商品,前些日子有禮儀公司來介紹他們的新商品(如附圖)
http://i.imgur.com/WlTI9d6.jpg
廠商的解釋是
這個東西類似儲蓄險,躉繳進去一年固定領息6%(第七條第二項明定金額)
擁有土地持份,但禮儀公司擁有使用權變更權
以年為時間單位,若不想續約則返還本金(先配息再還本金)
但看過契約條款之後個人有二點疑問
一、
第七條雖然明訂利息(補償金)的比例,但是第五條卻是"未行使第六至第八條權力"才得以提出原價買回之請求,這樣的契約不會有問題嗎?
二、
第十條第三項廠商的解釋是:那是為了包裝這個商品成開發持份,實際上不會去做買賣
但是條文這樣寫感覺還是擁有這份權力,若廠商真要這樣做的時候有保障嗎?
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感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2-27 14:54:00
不就是零股塔??? 屏東又不是啥熱門區總持份賣完可以吸金40E要不要去查一下這塊土地的市價???也迴避掉投資字眼 ,吸金字眼,利率字眼....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2-27 17:02:00
一年固定領息6%,這將來一定會出問題。我懷疑是賣不掉,就用這種高配息來吸金的話術,等吸金吸飽了,拍拍屁股就走人,反正公司人去樓空,要找誰拿回本金啊?真那麼好賺的話,保險公司早就通通吃下來了,保險公司大概不動產年租金報酬率有3%,他們就進場了。在此順便講一下,不懂外國不動產法令及稅法,不要貿然去投資外國不動產。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2-27 17:36:00
公司沒法律顧問?若無法律顧問,請老闆找律師任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2-27 21:00:00
沒問題啊 ,反正問題不會出在文字上...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2-27 21:18:00
重點就不是在形式上的法律文字,而是實質上違約時怎麼辦?你以為改一下法律用語,將來就不會有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等的刑事責任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2-27 22:48:00
樓上講到重點了,這種東西大家都知道會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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