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看不太懂刑法27條,所以想請問一個例子:
甲和乙曾經是習武好友,也都是武術界高手,近年來因開設道館後互相為了爭奪資源而產
生深仇大恨,一日,甲帶著汽油桶上門找乙報仇,二人在岸邊的木造房屋內打了起來,但
甲因不敵乙的功力,於是引燃汽油桶火勢後打算同歸於盡,不久後大火燃燒,不料原本占
優勢的乙確被燃燒中的屋頂砸中而受重傷,而且房屋已快燒毀塌陷 ,此時甲想起過去與
乙友好的情誼,並快速過去扶起乙欲救乙離開,但乙因傷勢過重不想被救,將甲推開,要
甲快走,乙則活活被燒死屋內,而甲因為跳海沒死,請問甲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