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為停車糾紛,被告公然侮辱。
事發經過是,對方車子檔在停車格外,不停進去。我示意按了喇叭,對方才從附近的宵夜
店家走出,之後對方將車子斜停,而我後方剛好又有車子來,導致我的車子被困住無法離
開。
後來被困將近20分,我等後方車子離開。才以很貼近對方車子的方式開入停車格(無碰撞
),但是對方跑到停車格上,所以我就下車並罵了操你x、跟比中指。後來我還是停到車
格。被對方錄影之後就被告了。
第一次警局筆錄時,有請警察聯絡對方,但對方不願意出面和解,今天開偵查庭,對方也
是不願意出面和解。
想請問到時候法官判時,大概的罰金跟對方的民事求償,我會賠償多少?ps我是一般上班
族,薪資約每月4萬
謝謝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