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妨礙名譽,偵查庭結束後

作者: JOKYHSU (謝謝妳~我很好*^^*)   2016-03-22 18:13:35
小弟因為停車糾紛,被告公然侮辱。
事發經過是,對方車子檔在停車格外,不停進去。我示意按了喇叭,對方才從附近的宵夜
店家走出,之後對方將車子斜停,而我後方剛好又有車子來,導致我的車子被困住無法離
開。
後來被困將近20分,我等後方車子離開。才以很貼近對方車子的方式開入停車格(無碰撞
),但是對方跑到停車格上,所以我就下車並罵了操你x、跟比中指。後來我還是停到車
格。被對方錄影之後就被告了。
第一次警局筆錄時,有請警察聯絡對方,但對方不願意出面和解,今天開偵查庭,對方也
是不願意出面和解。
想請問到時候法官判時,大概的罰金跟對方的民事求償,我會賠償多少?ps我是一般上班
族,薪資約每月4萬
謝謝各位解答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3-22 22:06:00
標準的被釣魚了
作者: JOKYHSU (謝謝妳~我很好*^^*)   2016-03-22 22:13:00
我也覺得我是被釣魚了,因為對方完全不出現也跟檢察官說,他不會和解,不要聯絡他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2 22:41:00
那就不要聯絡他啊
作者: JOKYHSU (謝謝妳~我很好*^^*)   2016-03-22 22:56:00
對方完全沒有連絡資訊,也無從連絡了
作者: v3su   2016-03-22 23:08:00
就不要連絡,等該出現時就會蹦出來了
作者: jj01 (jj)   2016-03-23 01:46:00
可看下類似量刑http://sen.judicial.gov.tw/pub_penrsbin/pe平均約罰5000-20000民事對方沒出現不一定告 看法官 依雙方財產,受傷害程度衡量民事有的話個人覺得在1-5萬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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